七、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建立建全统筹协调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步实施、考核绩效,建立“目督表”责任推进机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
(二十六)建立建全协调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围绕昆明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部署,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步实施。创新形成新规范和新形态。
(二十七)加强创新政策统筹
涉及科技改革的牵头部门要根据改革的内容制定配套措施和路线图,并针对改革内容统筹制定创新政策,做好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政策、规划和改革举措的统筹协调和有效衔接。各县(区)要按照改革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和与市级衔接,建立创新体系,进一步发挥县级科技行政管理机构的作用,形成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全力。
(二十八)加强改革绩效考核
把区域科技创新水平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对确定的年度改革工作要建立“目督表”的责任推进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改革的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及时研究和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科技改革取的新成果及时地应用到科技事业发展中,应用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中。
(二十九)总结经验加强宣传
对一些重大改革措施要做好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相互学习交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全面落实《昆明科技进步与创新条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拓宽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昆明科技发展的重大成就,宣传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先进经验,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