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
针对现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存在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现象,强化顶层设计、整合财政资金,打破条块分割,优化研发与成果转化投入结构,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昆明特色的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体系。
(八)优化科技计划布局
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强化绩效管理,研发活动突出创新导向,公益性科研聚焦全市重大需求,市场导向类科技计划突出企业主体,重大专项突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竞争力目标导向,再造科技计划框架体系,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机制。优化现有各类科技计划,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整合后设置新的计划类别。
通过新的科技计划框架体系的设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由市场决定的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运用机制。进一步突出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主体地位,全面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增加财政科技资金的普惠性,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科技创新改革释放的红利。
(九)实行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管理
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的作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部署,加强科技发展优先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的统筹协调,分工落实、协同推进。
聚焦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优化整合后新的计划框架体系实施分类管理,针对不同项目类型和要求编制项目指南、制定管理办法、设定管理流程。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将现有的直属事业单位和具体从事科技管理专长的单位改造成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十)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管理
优化整合市级各部门管理的财政科技资金,避免出现资金使用定位不清、重复交叉、绩效不佳的情况。通过顶层设计、高位统筹,本着“存量整合、增量倾斜”的原则,逐步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整合比例,争取在三年内达到80%以上的整合。聚焦重点、集中资源、明确目标、统一使用、分类管理。
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进一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全面建立财政科技投入与社会资金新的搭配机制。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对于政府引导企业开展的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主要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采用“后补助”及间接投入等方式给予支持,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和科技资源的配置效果,形成以产出绩效为核心、以实施结果为导向的科技资金管理模式,通过财政支持方式的改革带动科研管理方式改革,明确相关各方责任;建立面向目标面向结果的科技项目管理模式,减少财政资金风险,保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简化政府资助科技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经费监督程序。
(十一)保障项目管理公正公开
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为项目管理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统一的科技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平台,为项目管理规范化提供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项目主管部门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信息、验收结果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对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者必须按规定提交科技报告,作为对其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完善专家遴选制度,使用统一由专家库随机抽取行业专家的方式完成项目评估评审及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接受同行质询和社会监督,保证评审公正性;加强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覆盖指南编制、项目申请、评估评审、立项、执行、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财政科技资金的资格;改革项目指南制定和发布机制,扩大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参与范围,建立由各方参与的项目指南论证机制,项目主管部门每年固定时间发布项目指南,并保证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