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构建更加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
推动科技资源有效集成与开放应用,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科技金融结合、加大对外开放合作,构建更加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
(十六)加快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制订《昆明市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支持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昆明)示范基地建设,开展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企业技术需求、成果转化融资、知识产权转让、财政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等一站式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资源的有效集成。围绕昆明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行业布局,大力支持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建设。
重点建设昆明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组建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定期发布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目录,探索能够调动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积极性的机制。建立财政资金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查重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对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科研基础设施,建立统一的管理数据库,依法向中小微企业开放。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
支持云南省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推广“孵化+创投”、“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模式。进一步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力度,促进其向专业化和特色化发展。探索建立网络虚拟孵化器、微型孵化器、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工场等类型的新型孵化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积极探索风险投资与孵化器联动发展模式,鼓励持股孵化、阶段参股等模式创新;建立孵化体系内的天使投资网络,实现孵化体系内资金和项目的共享;加强创业导师建设,建立完善“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的孵化培训体系。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培育创业孵化、研发外包、工业设计、科技评估、信息咨询等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十七)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加大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力度,加快制定昆明市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分配收益管理办法。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改革,按照有关规定,科技成果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市场定价机制。昆明市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科技成果处置、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创新成果交易方式,对受让企业按成交额给予补助。对组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支持。
(十八)推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
建立科技和金融结合协调机制,搭建科技金融结合综合服务平台。设立昆明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行业,改善治理结构,创新发展机制。制定出台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知识产权质押、创业投资引导、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后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进入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投资领域参与科技创新。探索科技项目与创业投资的对接机制,引导鼓励创业投资科技型企业。建设昆明市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上市或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对上市和挂牌的科技型企业,市级科技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方式,探索实施“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将财政资金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向企业发放,企业用创新券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购买科技项目和服务。
(十九)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
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从注重知识产权创新向注重知识产权创新与应用并重。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提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推行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诚信机制。支持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对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处于工程化阶段或者产业化初期的专利技术转化给予财政经费扶持。引导知识产权占股、转让、许可及质押融资,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流转。加强重大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及专利预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布局的针对性。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鼓励服务模式创新,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提供全方位服务。建立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和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维权服务,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贯彻落实《昆明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制定出台《昆明市知识产权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入实施《昆明市专利资助及扶持办法》,稳步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知识产权强县(培育)三大工程。
(二十)提升科技开放合作水平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加强昆明与东南亚、南亚、美、欧、日、韩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合作。围绕“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部署及昆明发展战略需求,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产业技术创新重点领域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加大昆明市科技计划开放力度,支持国内外研究机构、企业等在昆设立研发机构,搭建联合研发平台,并参与承担昆明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吸引全球优秀科技人才来昆创新创业。积极参与建设中国—东盟创新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