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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法院“保险诉调对接”获点赞

来源: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日期:2016-01-20 09:53

  2015年接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诉调案件240件,调解成功201件,调解成功率达83.75%,结案金额2000多万元

  官渡法院“保险诉调对接”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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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发放赔偿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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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当事人携手为法官送锦旗。供图

  2016年1月15日下午,唐昊和父母一起带着20多万元现金和一面锦旗走进官渡区人民法院。王树仙和李如华的家人也坐在法院小会议室,三家人终于面对面,一年的恩恩怨怨随着现金的支付、锦旗的传递画上了句号。25岁的唐昊说:“从今天起,我会放下包袱,开始新的人生。”

  小伙子大年初一开车撞伤老人 

  原告250多万元的赔偿小伙无法接受

  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那天对唐昊和他父母来说就是个噩梦。早上6点过,唐昊开着车,副驾上坐着父亲,路过百年印象小区附近时,李如华、王树仙等老人刚好横过马路,“我当时真没看到路上有人。”但车子前部与李如华、王树仙身体相碰,两位老人受伤倒在地上。

  他们及时报警,受伤的老人也被送往医院。至今,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王树仙老人仍卧病在床,生活需要人照料;而80多岁的李如华被鉴定为伤情轻伤一级,伤残鉴定为九级,住院26天。

  王树仙的子女怎么也没想到,初一大早出门的母亲被车撞了,他们急急赶到医院,看到母亲受伤不轻,一家人心如刀割。“谁都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唐昊的母亲说,看着人家受这样重的伤,我们心里也难过。但接下来,三家人因为赔偿等问题产生了分歧。

  王树仙家提出了240多万元的赔偿,李如华家提出10多万元的赔偿,而唐昊的汽车只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和限额为3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唐昊工作时间不长,而父母都已退休,家里也没多少积蓄。

  双方就赔偿产生很大分歧

  法院如强行判决隐藏多重隐患

  一场官司在所难免,官渡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李曰福接手了这一案件。

  2015年11月3日,李曰福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树仙、李如华诉被告唐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告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0万余元。被告唐昊认为,原告的诉请过高,不予认可。

  原告王树仙与被告唐昊父母系同一个单位职工,事故发生后,双方互相埋怨对方的不是致矛盾激化,因此开庭时双方抵触情绪强烈。

  休庭后,李曰福想到了调解,“保险诉调对接”是官渡法院解决这类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法宝。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保监会将昆明列为保险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试点工作地区。2013年5月10日,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云南保监局牵头,官渡区人民法院成为了保险诉调对接试点的基层法院之一。2015年9月2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保监会共同召开的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保监局获全国十大示范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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