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好也在党,败也在党。而党的核心问题恐怕是用人选人问题以及相关制度的构建,这些都和政治改革有直接关联。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执政党自身体制改革开始。纪律处分条例只能起到一个方面的作用,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根本在于执政党体制机制的改革,这又和国内政治改革息息相关。
最近在一次内部政治体制改革研讨会上,我看到了胡耀邦1980年11月23日在各省市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上的一个讲话,他指出:“执政党同地下党、非执政党有什么根本区别?党执政以后,危险性在哪里?在于搞不好会蜕化变质。党执政后不能够命令群众,不能把自己变成旧社会那样的统治者,那样的统治阶级。社会主义可以退化为社会帝国主义,这在理论上、实践上都是说得通。”我觉得这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我在想,胡耀邦1980年讲的这段话,已经整整过去35年了,那么35年后的今天,在中国经济社会都取得举世触目成就的今天,这种蜕化变质的风险是降低了还是上升了?也许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回答。但我的感觉是,如果从增强危机意识的角度看,这种风险确实是上升了。其具体表现是:贪腐泛化,官场变味,贫富悬殊加大、官民冲突以及既得利益集团在少数地方横行,从而导致经济、社会、信任、政治等多种风险上升。
而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概括起来最根本的可能有两个:一是经济转型整体成功;二是政治转型似乎并未跟进。这就是说我们在经济层面,成功地实现了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但在高度集中的政治向民主法治转型中却遇到了障碍,甚至使这转型功亏一篑。而这两者转型的错位,正好为权钱交易、权力寻租提供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几乎不可能出现的巨大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政治转型的核心,是启动实质性的政治改革,别无他途。在这一点上,至少我们从十八大后的强势反腐、遏制既得利益集团的蔓延、制定依法治国纲领等,似乎感受到这一点。
基于此,我曾经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大政治目标,提出了“三清四权”的政治转型目标:这就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废除特权、弘扬民权、约束公权、保护私权”。如果我们真的能够按照这一思路,大刀阔斧地进行政治改革,我们就可能在不太长的时间内补上政治转型这个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