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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来源: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日期:2015-09-11 11:15

  中共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细则

  一、机构性质

  第一条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改革办)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直接受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第二条  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第三条  向领导小组提交年度改革进展和评估报告,汇总提出年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条  协调提出中长期改革规划建议,报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实施。

  第五条  研究处理有关方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接受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深化改革的有关决定和重要改革方案向领导小组的备案,研究评估后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第六条  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负责领导小组调查研究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协调各专项小组、有关部门和地方、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看法和对策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参考。

  第七条  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相关工作,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准备会议议程和材料,整理会议文件,负责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

  第八条  负责对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

  第九条  负责领导小组工作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  负责完成市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市委和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及时沟通各方面改革进展情况和动向,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部署。

  第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专项小组联络员会议、专题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会议。涉及重要问题的情况报告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第十三条  召开的各项会议议题根据市委领导同志指示或实际工作需要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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