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改革动态第27期

来源: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日期:2015-09-25 15:29

  六、晋宁晋城镇农村“三资管理”出新规。晋宁晋城镇出台新规定,采取新措施,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出台管理规定。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晋城镇出台《晋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规定(试行)》,成立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设立服务窗口,负责全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账务委托代理服务及“三资”动态代理服务工作。二是加强资金管理。资金收入按规定票据及时入账核算,上级转移支付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须直接拨入服务中心,实行一个漏斗向下;财务开支按开支限额实行逐级审批,做到每季度财务公开在固定的公开栏。三是规范资产资源管理。对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村(社区)小组办企业等资产,建立台账,统一管理;对集体土地、林地、果园、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建立了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薄,逐项登记;对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实行直接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联营、股份合作经营或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经营方式,取得收入归集体经济所有。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构建“三资”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管理职责,细化违法违纪违规的
  处理规定,严格监督管理。这一系列措施,维护了集体经济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晋宁县)

 

  七、石林县供销合作社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有关要求,石林县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细化措施,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一是政府主导。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等16个部门为成员的全县供销合作社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供销合作社企业改制实施意见,为供销企业的改制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统一政策。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安置补偿费坚决按照同一个文件明确的政策执行,不得违规违纪,改制成本不足的企业由社有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解决。全系统11家企业统一由县供销社委托4家中介机构分批次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和土地测绘工作。三是财政支持。安排财政资金855万元,解决了县供销社补偿安置遗留问题;安排财政资金25万元,解决了北大村供销社拆迁补偿不到位的遗留问题;将重组企业在土地产权变更登记中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地方收入的收益部分267.7万元全部安排给了县供销社,解决了部分企业职工安置费用不足的困难。四是职工参与。改制过程中,9家改制企业共有92名在职职工主动申请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有69人主动投入资金参与企业重组,投入资金2352.5万元,实现了从集体企业的“主人翁”地位到私营企业的“主人” 地位角色大转换。五是部门联动。税务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重组企业在办理产权变更时免征房产税179.08万元。发改部门积极为企业改制献计献策,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政策资金,人社部门在办理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失业登记、就业登记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并主动上门服务,工商、质监等部门主动为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提供便利,金融部门及时为企业办理开户手续,国土、住建等部门在企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工作中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六是规范操作。严格规定方案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全县11家企业有9家完成了改制,7家完成了新公司重组工作,剩余资产达到3643.34万元,新增现金入股1313.07万元,注册资本达到1150万元,员工月平均工资由改制前的1600元涨至2600元,供销企业的改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石林县)

 

  八、寻甸县“五坚持”推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作为全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县,寻甸县采取五项措施,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坚持上下结合。切实加强与省市卫生部门的请示对接,成立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寻甸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系统安排,对试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二是坚持试点先行。选定了2个乡镇卫生院作为全覆盖试点地区,其余乡镇各选2至3个村委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待试点经验成熟后再全面推进,确保了试点工作的稳妥有序推进。三是坚持发动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户主会、登门宣传、设置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大签约服务流程、意义、做法等的宣传,切实做到了签约服务深入村居、深入家庭、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坚持责任到位。建立“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农村居民”的工作模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力转变乡村医生 “坐堂行医”模式,督促村卫生室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与辖区居民建立健康稳固的医疗卫生合作关系,加快形成以“契约式”为特点的乡村医生服务模式。五是坚持督促考核。将乡镇卫生院、卫生室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挂钩,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自2013年8月27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以来,全县56所村卫生室、169名乡村医生开展了签约工作,签约农户 29092 户、签约居民 96204人。通过实施签约服务,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医疗卫生乡村一体化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医患关系明显改善,签约医生真正成为了农民健康的“守护人”。(寻甸县)

1 2 3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