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公园制度建设,探索形成有效的国家公园资源管理与运行体系。二是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状况调查、评价工作,对全区草原、森林、山岭、水流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建立生态保护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动资源资产合理有序流转和资本化运作。建立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三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健全草原保护制度,探索建立经营权和监督管理权相分离的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完善沙地沙漠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禁在生态脆弱和缺水区新上高耗水项目。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健全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管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强化规划准入管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机制,开展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和绿色企业、绿色工厂建设。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鼓励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搭建水权、排污权交易平台,探索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态调整机制,将基本农田纳入保护补偿范围。建立河流上下游、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生态补偿制度。建立河湖、耕地休养生息机制,加强河湖水系保护和管理,支持粮草轮作,改良耕地土壤,合理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四是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对污染物、污染源、污染介质进行全面监管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研究建立以排污许可管理为载体的污染源综合管理体系,推动实现企事业环境行为一证式管理。建立跨行政区域和部门污染联防联控及会商机制,探索建立“谁污染、谁治理”和“谁污染、谁付费”相结合的污染治理机制。研究实行负面清单制度,鼓励第三方进入污染治理市场。健全环境信息公开、举报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制度,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五是建立责任管理制度体系。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启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研究建立草原、林地、河湖水域、湿地和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先期在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开展试点,2017年在全区全面推行。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构建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体系,研究建立司法鉴定援助制度及金融担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损害赔偿社会保障体系。
四、湖南长沙县实施绿色政绩考核。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统筹“三大关系”,强化绿色理念。统筹把握经济发展与优化生态环境的关系,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统筹把握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的关系,既考核经济发展,更考核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幸福感的关系,对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环境的优化进行综合评价。二是实行分类考核,促进特色发展。根据长沙县临省会城市的县城城市形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工业形态,以农业为主的现代农业形态,将全县24个镇(街)划分为三个考核类型,即确立城区中心7个街道为城市发展型;县城周边及有工业园区的6个乡镇为工业和综合发展型;生态优势明显的11个乡镇为农业生态型。分类设置指标,不同类型的乡镇各有侧重,对城市发展型街道,考核分值重点倾向财政收入、城市建设与管理、现代服务业,弱化工业招商、工业经济等考核指标;对工业和综合发展型乡镇,考核分值重点倾向财政收入、工业发展、社会事业管理,弱化农业产业化、农业招商引资等考核指标;对生态农业型乡镇,考核分值重点倾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农业产业化,不设置工业经济和工业招商等考核指标。三是突出绿色政绩,提升发展质量。淡化GDP考核,更加注重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对县域南部工业集中的镇街重点考核财政税收、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发展等经济运行质量方面的指标,让占全县1%的土地创造全县90%经济财富。对县域北部农业生态型乡镇既不允许工业招商,更不考核GDP,从源头上遏制了这些乡镇发展工业、制造污染的冲动,让90%以上的土地成为青山绿水。强化生态环境考核,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拿出13%的分值作为生态环保考核指标,发挥指挥棒作用,促使各镇(街)花大力气保护绿水青山。专门成立了生态办负责生态环保工作的协调指挥和考核,各镇街也分别成立环保合作社。注重民生考核,将创业富民、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农民素质教育、公共文化服务等民本民生指标考核权重达到17分,使民本民生成为各单位工作重心。同时坚持每年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全面提升教育、卫生、文化、社保等社会事业,改变了过去一味重经济、轻社会事业的状况,经济和社会事业同步发展,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攀升。四是强化结果运用,确保绿色评价效果。把群众满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引入社会公认评估,明确规定普通群众在社会公认度评估的主体中占40%的比例,群众调查样本量每年达到5000个,重点评价镇(街)绿色发展、改善民本民生、医疗教育状况、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评价结果直接量化计入考核分,在百分制的考核中占20%分值。建立严格的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对党政干部在任或离任后的环保责任进行全过程追踪,在考核结果运用办法中明确规定“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不得评定为一等,负主要责任的和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直接评为三等以下等次。实行绿色考核结果“三个挂钩”,即与评先评优挂钩、与奖金分配挂钩、与提拔任用挂钩,促使领导干部的关注点,从注重经济建设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发展并重转变,从片面突出GDP增长向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转变,从突出短期效应向注重长期效应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