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圳转变“四个理念”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是转变办医理念。界定基本医疗内涵,建立多元化供给机制。将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界定为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项目。明确公立医院为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主体,发挥其在急诊急救、住院医师培训、重大疑难疾病诊疗、重大医学科技攻坚等方面的主力军、应急队作用。落实政府保基本责任,促进公私公平竞争。严格限制公立医院的性质为公益性,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公立医院补助项目,严禁公立医院借贷、参股、“院中院”、科室租借等经营行为。建立购买服务机制,促进公共服务最大化。推动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机制改革,将财政补助与其人员编制脱钩,与其提供的基本诊疗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二是转变管医理念。推动管办分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学习香港医院管理局运营经验,探索按照法定机构管理运行模式成立专门医院管理机构(市医管中心),代表市政府统一履行公立医院的职责。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市发改、财政、编制、人力资源保障、卫生行政等与举办公立医院相关的政府部门代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代表组成的理事会,履行市医管中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推动政事分开,推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市医管中心着力推进公立医院运营模式改革,建立健全以“分级决策、自主运营、多元监管、依法治理”为特征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运营监管制度,促进办医目标的实现。市医管中心负责制定市属公立医院运行管理办法,编制公立医院决策权、基建权、人事权、财务权、采购权运行流程图,开发“五权”管理系统,规范医院运营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公益性、质量控制、运营绩效等关键指标;整合医院运营大数据,开发公立医院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各医院运行管理情况的常态化监控。三是转变行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施行仁爱仁术。实施促进临床医学人性化的18项措施,促进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流程、服务环境和服务态度,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坚持质量第一,推广统一服务标准。建立医疗人才评价制度,将对临床医师的评价指标从过度依赖科研、论文、职称、学历,转为以其完成的临床操作/手术的数量、质量和难度为主要指标,结合其科研、教学和学习能力、专业影响力、医患沟通、继续教育等因素,对其进行评分并评定等级,并作为医疗人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和薪酬分配的基础要素。四是转变就医理念。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分级医疗体系。推动医院-社区一体化运作,实施基本诊疗服务规范,完善患者双向转诊机制,保障社区基本医疗质量,加强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街道医院的设备、人员标准化配置。完善引导措施,促进基层首诊。建立分级医疗收费制度,三级医院执行省物价标准,建立医保强制社区首诊和差别付费制度。改善医疗服务流程,促进有序就医。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开通在线支付服务,为复诊病人直接挂号约定下次复诊时段。
五、成都“两结合”“三围绕”“四保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坚持“两个结合”,确保全面深化改革有序推进。一是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有机结合。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现代化、国际化“四化一驱动”的改革路线设计,全面把准改革的全局性、关联性、协同性问题,科学确立改革的总体目标、优先顺序、主攻重点,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与中央、省委保持一致,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同时,坚持摸着石头过河,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实践中摸索规律、总结经验,形成了一系列总体方向正确、符合本地实际、地域特色鲜明的基层改革创新实践,真正把顶层设计的蓝图变为了现实。二是坚持“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有机结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积极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着力破除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以法律、规章和制度的形式把改革好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下来,让改革成果更能起到管根本、利长远的作用。坚持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和办法推进法治建设,将各项法治领域改革措施充分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安排,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构建法治成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格局,促进了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聚焦“三个围绕”,确保全面深化改革精准推进。一是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部署抓改革。成都市全面深化改革始终紧扣中央、省委的重大部署,坚持及早谋划、主动作为,深入细致开展研究,精耕细作制定方案,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积极做好上级重大改革事项的承接落地,加快推动财税、金融、司法、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改革。成都市全面深化改革始终紧扣“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先进城市”总目标,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聚焦“牵一发动全身”的关键环节,聚焦“打基础、利长远”的重点领域,明确一系列需率先突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国企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事项,打出一套改革“组合拳”,以改革固本培元,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