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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改革】
一、国务院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意见》指出,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意见》要求,要遵循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等划分原则,科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中央领导、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责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意见》提出,一是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事权,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中央的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地方的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三是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部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保持区域内经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等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上移,将适宜由基层政府发挥信息、管理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下移,并根据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财政体制及基层政府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意见》明确,加强与相关改革的协同推进,2016年选取国防、外交等领域率先启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7-2018年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梳理需要上升为法律法规的内容,适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推动形成保障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
二、深圳发布七大领域39项重点改革计划。在经济体制改革领域,继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深化土地供给制度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化商事制度后续改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体制机制、“东进战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改革创新力度,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探索投贷联动、差异化信贷等机制,拓宽民间资本准入通道,引导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融资租赁等业态规范发展。加快建立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强化新兴金融业态监管,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方面,优化入户政策,提高户籍人口比重。加快调整人口结构,重点吸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型专业人才落户。增辟存量人口居住社保入户渠道,将符合条件的长期在深工作和居住的存量非户籍人口转为户籍人口。在“东进战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建立东部创新生态体系,优化东部创新资源布局,推动各区创新平台资源开放共享。完善城市功能,实现东部各个重点区域联动发展。以便捷交通作为做实“东进战略”的突破口,优化交通发展和管理体制,着眼于“外部打通、内部联网”,全面加快东部地区的轨道交通、陆路交通建设,打通东部战略通道。在民主法治改革领域,创新人大立法机制、创新民主监督机制。在文化体制改革领域,深化国有文化集团改革、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社会和司法体制改革领域,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深化社会组织服务和监管机制改革、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深化审判机制检察体制改革、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执法体制创新、大力推进公安改革、深化司法行政领域重点改革。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构建基本生态控制线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深化环境污染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在纪检改革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化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改革、深化派驻和巡查监督机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在党建改革领域,开展改进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试点改革、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新机制、深化促进人才优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三、武汉等15座城市成为“双创”新一线城市。日前,《第一财经》发布新出炉的城市分级,武汉等15座城市成为中国“双创”新一线城市。武汉推出“创谷”计划。在“城市合伙人”理念下,推出“创谷”产业园计划,计划用3年时间,建成10个以上融合高端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聚集高端创业创新创造要素的“创谷”产业园。每个“创谷”规划面积不少于2平方公里,围绕构建“现有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有机更新的“迭代产业体系”,重点聚焦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产业,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方式,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太子湖创新谷”、洪山区“联想星空·智慧谷”成为首批试点,“创谷”计划形成“双创”产业园区新模式的“武汉样本”。成都实施“创业天府”计划。出台《创新型城市建设2025规划》《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15—2025)》等覆盖创新创业全链条7大类46条政策,着力打造“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通过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政策、平台、服务、环境的全面提升,加快对创新创业小镇“箐蓉镇”的建设,加强线上“创业天府”云孵化体系和线下创新要素大市场的建设,初步形成了“创业苗圃+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梯级孵化体系和比较完善的“双创”发展载体。杭州着力打造“创新创业新天堂”。国务院确认首批28个双创示范基地中,杭州未来科技城成为浙江唯一区域示范基地,未来科技城是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十三五”期间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科技城内的梦想小镇是全国各类创业创新人才聚集地,落户了一批优质天使基金、股权投资、互联网金融、财富管理机构以及500Startups、马达加加、阿里纵贯会、浙大校友会等10多个各具特色的“种子仓”,打造“种子仓—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式的接力式培育体系。承接阿里效应全力打造“中国硅谷”,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网、天猫、农村淘宝、钉钉、阿里创客基地、云栖100等多个平台为双创生态发挥力量。贵阳启动“痛客计划”。痛客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中的重要驱动力,而“痛客计划”正是贵阳基于这种战略首创提出的探索与创新,是以解决痛点为导向,汇聚以痛客为代表的社会智力资源,并与资本要素、价值链驱动等多方面进行立体化整合的计划。“痛客计划”基础平台痛客梦工厂已于今年5月数博会期间上线,创客可以在平台上购买痛客的痛点,也可以通过社交的形式向痛客进行痛点方面的咨询,推动社会持续创新。西安“一院一所”模式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出台《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西安市级众创空间奖励补助暂行办法》《西安市支持市级众创空间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西安光机所创新模式为院所技术转化提供示范,实施“拆除围墙、开放办所”和“参股不控股”模式,鼓励研究所有创业潜力的科研人员带着科技成果或许可转让,或创办企业,并积极吸引全社会优秀人才在光机所这个开放的“舞台”上创新创业。西北有色院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先导,打通军工与民用、内部人才与外部引进通道,探索出“一院一所”科技创新模式,形成“战略研究—核心与关键技术研究—产业应用”链条,使其成为行业重要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成果转化中心。南京集中优势科教资源打造“双创高地”。南京利用自身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从工作体系、载体平台、人才政策、科技金融、财政支持、环境营造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相继出台了“1+8”系列政策文件,大力实施“321”人才计划,政府向双创人才提供包括科技、金融、一对一的培训,收益分配等各方面的激励政策。目前,全市众创载体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拥有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40家,建设了16家市级重大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国务院确定的首批28个双创示范基地中,南京大学成为江苏省唯一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设立“南京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共支持学生创业项目288个,其中51个项目获得天使投资,带动1200多名学生创业。青岛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先后出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突出顶层设计,形成“1+N”配套政策体系,创新产业模式,在营造创业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搭建创业载体、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创业服务等五个方面出台23条政策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2万元,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哈尔滨冰城孵化器迈进4.0时代。在大多数众创空间采取孵化器1.0物业服务、2.0创业服务、3.0资源服务运营模式的基础上,哈尔滨正在积极探索孵化器4.0版,把孵化器推向多元化和专业化,服务特定行业。先后出台《科技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按照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企业成长路径,培育科技型企业,启动实施科技创业型人才基金专项,增加初创期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比重,试行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计划,实现科技专项资金向“科技创业三年行动计划”聚焦。苏州全力打造“创客天堂”。出台《苏州市实施创客天堂行动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意见》,致力打造“创客天堂”,提出十项创新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补。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的支撑,到2020年为众创空间提供服务的银行、创投、担保、保险、小额贷款等金融机构超过500家,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超过2000亿元。目前全市的各类众创空间总量已经突破100家,初步形成科技人才扎堆、科技企业蓬勃涌现的创新创业氛围。
四、成都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武侯模式”。作为行政服务标准化国家试点,2008年成都市武侯区在全国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全面深化以审管分离为核心,以“放管服”为关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启了行政审批改革领域的破冰之举。近年来,武侯区探索出 “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大厅管服务、一套标准管规范”等机制,成功地将“地方试验”上升为“全国样板”。一是审管分离。“一枚印章管审批”,将区发改局等22个区级职能部门所承担的79项主要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给区行政审批局,所有的审批手续统一由行政审批局办理。“一个大厅管服务”,自2015年10月以来,实施“一个大厅管服务工程”,包括线下的实体政务大厅和线上的3D实景网上政务大厅,集中统一为群众提供服务。“一个接件出证、科室联动办理”,建立“统一受理中心、要件审查中心、三并联中心、现场踏勘中心和网上中介平台等“四中心一平台”,实行AB岗制度管理,实现申请只需在1个窗口提交1套材料,大大简化了办事流程,方便了群众。二是标准引领。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和服务标准,发布《武侯区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及标准》,全面对接ISO,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涵盖服务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三大标准体系,23个功能模板的415项具体标准。服务流程标准化,制定《武侯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规范》《武侯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窗口目标考核规范》,对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和流程进行标准化管理。三是规范服务。打造“电子政务链”,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了“政务云”、“行政审批共享系统”,3D实景政务大厅,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电子政务链”,7×24小时接受办理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推行020线上线下全程免费帮办、“进楼宇进企业”联合年检、审批缺件“容缺办理”、重大项目预报、跟踪、全程代办等,实现了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拓展标准化服务的外延内涵。四是强化监管。探索实施“自我”内部监督、接受“社会”外部监督,要求凡审批信息,均利用“审管信息共享系统”同步告知监管部门,使审批与监督信息互通,相互监督。同时,在全国率先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政府服务机构全方位开展作风建设、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指数综合动态测评,将“自我”+“社会”监督相结合,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五、张家港市创生态文明建设“张家港经验”。近年来,江苏省张家港市坚持统筹生态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探索实践绿色发展新路径,被授予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称号,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城市。一是三个一做法全国推广。提出环保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设项目第一审批权和评先创优一票否决制的“三个一”做法,被国家环保局誉为“张家港经验”在全国推广。二是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战略。出台国内首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根据这一规划,先后制定出台了三轮《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成为推进张家港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书、路径图”。三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定了许多近乎“苛刻”的规定:三个“决不能”原则——不管发展压力多大,决不能以牺牲环境资源换取一时经济增长;不管竞争态势多激烈,决不能以牺牲长远利益换取眼前利益;不管形势如何变化,决不能以牺牲后代生存环境换取当代繁荣富足。“一个优先”——优先发展科技型、环保型、资源节约型产业;“双重控制”——实行排污总量和环境容量双重控制;“三个坚决不办”——不符合资源能耗标准的坚决不办、不符合排放强度限值的坚决不办、不符合生态优先原则的坚决不办。四是构建三级管理网络,编织“两张网”。探索在各镇(区)组建环保分局,与镇环保办合署办公、驻镇工作,直接受张家港市环保局委托行使职能。目前,已经构建了市、镇、村3级管理网络,编织成行政监察和社会监察“两张网”,以行政村及工业园区为单元,划定178个单元网格,引入环保协管员制度,形成全天候24小时管控态势。五是启动建设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启动建设“三大平台、两个门户、一个中心”的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三大平台即环境监测、监控、监察3个一体化平台,两个门户即智能业务协同办理和公众综合服务门户,一个中心即智能云数据中心。此外,还计划3年内投资27亿元,建设覆盖全市保留村庄的农村污水管网,分区域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及集中排放系统,基本形成污水专业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新格局。六是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红利”。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把生态工程建设、资源环境消耗、环境质量改善等纳入镇(区)、部门年度考核,探索建立体现生态环境管理贡献与成效的绿色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考评机制,将环境质量达标和改善情况与领导班子的政绩评价挂钩。建立生态环境责任监督机制,创新出台了全国县域城市第一份《镇(区)党政主要领导生态环境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试行生态环保督察机制,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监管模式,推行企业“绿色发展领跑者”制度,逐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碳积分”管理体系,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基础。
六、福泉市“112”新模式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为了解决“调解—反悔—再调解—再反悔”的马拉松式调解难题,福泉市在多年的实践中总结提炼出矛盾纠纷调解“112”模式,找到了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的有效途径。在近期中央政法委组织实施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项目”选题中,福泉市“112”模式作为贵州省唯一的“创新项目”入选,成为贵州省唯一进入全国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改革示范单位。一是建立市级大调解联动平台。筹备成立了市级“福泉市多元化调解工作中心”,整合全市调解资源,建立综合性专家库,统一协调、调度各级调解组织的调解活动,负责统计、分析研判全市化解矛盾纠纷的动态形势,及时形成指导性意见建议并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各乡镇街道成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村级成立综治工作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综治、司法、调解委力量,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和一的大调解机制,科学配备基层调解组织、人员,增强调解力量。二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为建立矛盾纠纷无缝对接机制,相继制定了《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社会矛盾化解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审理司法确认案件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医患纠纷司法联调机制的实施方案》《福泉市人民法院、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泉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劳资纠纷司法联调机制加强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方案,依法、有序开展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负责矛盾纠纷的接访受理、分流及审前调解工作,对基层法院受理的适宜调解结案的一些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逐步纳入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与司法行政机关、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消费者权利保障协会以及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的诉调对接制度,双方按照已有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工作原则及要求搞好司法确认调解协议衔接工作。出台了《福泉市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补贴标准和管理办法》《福泉市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以奖代补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在全市全面实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三是搭建“三员二站”便民诉讼、社会第三方调解两个网络。建立起人民调解员、便民司法联络员、司法作风监督员、综治工作站、法官工作站“三员二战”服务体系,将调解、监督、司法确认整合在一起,把法律效应延伸到辖区各个村组。目前福泉市已经建立221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和76个综治工作站,整合公安、司法、法庭、国土等七所八站职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解服务,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制定《法官工作站暨便民司法联络员工作规则》,对开展该项工作进行规范性管理,实行法官法律服务纵向下沉到乡(镇)办事处、村、组,使法官工作与地方综治工作、人民调解员工作及司法联络员工作紧密联系。在非法庭驻地的乡(镇)办事处设立便民诉讼工作站(点),明确负责法官,定期到位开展法律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接受当事人诉讼材料、调解民间纠纷等。搭建社会第三方调解组织网络,成立了交通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聘请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及调解经验的退休老同志、各界人士组成第三方调解组织,由市级机构统筹管理,积极有序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彻底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