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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改革动态第1期

来源: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日期:2016-02-01 14:46

  三、官渡区推行日常工作实绩公示制度。官渡区在全省率先推行了《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实绩公示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干部队伍。一是确立公示形式,将程序"定"下来。《公示制度》规定,实施公示的领导干部为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责任单位(含垂管单位)在职在编的实职科级领导干部。按照要求,由本人认真填写《官渡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公示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每周在本单位(系统)公示,每半年发布在官渡区内网公示。半年公示内容在系统页面保留一年,为领导干部开展目标评价考核提供依据,避免出现印象分、人情分。在实施网络评价考核前,由各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半年或全年工作实绩进行汇总,发布在"官渡区科级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干部评价考核系统"的公示页面,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实施网络化管理。二是明确公示内容,将成绩"晒"出来。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各街道和区级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的开展和完成情况;上级布置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各街道和区级部门自行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创新性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急难险重任务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本职岗位工作职责要求的日常工作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的开展和完成情况;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等七个方面。三是建立实绩档案,将结果"用"起来。公示结束后,各单位将《官渡区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公示表》、群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一并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工作实绩档案,做好纸质和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将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公示与领导干部目标评价考核相结合,为领导干部个人评价考核提供重要参考,并作为干部奖惩、培养教育、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根据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实绩,区委组织部对不作为、无所事事、混日子的领导干部提出组织约谈、调整使用、问责处理;对工作量不饱和、人浮于事的领导班子提出通报批评、组织约谈、编制调整、集体问责等处理。(官渡区委改革办)

  四、西山区探索建立"八和" 矛盾纠纷调处模式。西山区倡导"以和为贵"传统文化,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法德融合",积极探索与实践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思路和新方式。一是研判预警治和。狠抓不稳定情报信息搜集工作,依托已经形成的"一张网两平台三机制"维稳情报运行工作模式,发挥全区现有238名维稳情报信息责任人和联络员的作用,坚持每日排查、收集、上报不稳定情况。截至目前,10个街道和西山风景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上报维稳情报信息2600余条。通过分析研判,发出维稳预警通知书17份。接到预警通知书的单位或部门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妥善化解或稳控不稳定隐患。二是风险评估保和。按照《西山区关于开展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化解工作的意见》和《西山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全区上下扎实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截至目前,备案3起,实施阳光政务开展听证2起。三是网格管理调和。按照"规模适度、尊重传统、界定清晰、方便管理"的要求,制定《西山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9项工作制度。将全区103个社区划分为408个基础网格,配置408个网格管理员,要求网格员每天活跃在大街小巷和田间地头,积极走访辖区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并给予适当的补助。每年由网格员主动化解的一般性矛盾纠纷约2万起。四是社区律师导和。注重发挥专业律师的作用,实行"律师进社区",不仅让百姓在自已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私人法律顾问"的贴心服务,同时也强化了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有效实现矛盾纠纷依法化解。目前,西山区103个社区中大多数实现了律师驻点,较好地健全了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机制。五是为民中心维和。依托"综合性、一站式、一条龙"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联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对社区(小组)未能调解成功的疑难矛盾纠纷进行联调联处,较好地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全区10个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每年调处疑难矛盾纠纷约700多起。六是专业调委求和。大力推进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进专业调委会建设完善矛盾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规章制度,成立医疗、交通事故、劳资纠纷、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等13个专业调委会,借助和发挥行业、专业优势,一批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仅医疗纠纷专业调委会去年就成功调处医疗纠纷28起,涉案金额达200万元,调解成功率达82%。七是司法机关促和。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的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与司法调解"最后一道"防线有机结合起来,在基层法院、法庭建立联合调解中心,并加强基层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动。同时,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负面影响较小的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第三方实施调解,从而最大限度地缓和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八是"四级联动"畅和。按照"源头预防、源头治理、源头化解"的要求,紧紧围绕"听民情、解民忧、维民利、顺民心、促和谐"的目标任务,建立了纪检监察、政法、信访部门解决群众诉求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在区信访接待大厅设立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一方面,由中心对重大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并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到相关街道和单位进行调处;另一方面,中心整合部门力量,发挥合力优势,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专案经营,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西山区通过"四级联动"工作平台,累计受理群众诉求事项5866件,已办结5864件,群众满意率达98.7%。(西山区委改革办)

  五、东川区在全省率先建立领导干部绿色审计制度。一是审计范围全面覆盖。将区属各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正职领导,和具有林业生态建设具体任务的区属部门行政正职领导纳入审计范围。领导干部因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撤职、离岗、退休及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的,均应接受绿色责任审计。审计期限为官员整个任期。二是审计程序严谨规范。区管领导干部离任绿色审计,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小组提出建议名单。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研究审计对象后,提出计划草案,再由区审计局报请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审定,之后将其纳入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由区审计局主导,抽调林业、财政、国土、环保等专业人士共同参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接到审计通知后,于3日内将本人述职报告提交审计小组,审计小组将以此为据,开展全方位绿色责任审计。三是审计内容全面具体。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绿色责任范围以及履行绿色责任情况;用于林业生态建设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与效益;完成上级安排的林业生态建设目标(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义务植树、退耕还林、经济林(果)建设、苗圃基地建设等各项绿化造林目标;森林资源管理目标(囊括资源林政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各项目标)以及区委、区政府安排的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与成效。四是审计结果运用科学。领导绿色责任审计制度要求,要向区委组织部提交绿色审计结果报告。该报告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主要依据,并且存入个人档案中。若在任期中对林业生态造成重大破坏的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东川区委改革办)

中共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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