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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积极献策 260件代表建议助力昆明发展

来源: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日期:2016-01-29 09:22

  将电动自行车纳入法制化管理

  会议期间,代表们纷纷建议昆明不断完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解决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为依法治市提供法制保障。

  马丽波等代表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议案》中提出,目前,昆明市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快速递增,与其有关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多。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设计和行驶时速超标、违规载人、违反交通信号、违规驶入机动车道、随意横穿公路等是诱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此外,城市道路规划和相关管理法规不健全也是导致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和事故难以处理的客观原因。

  对此,马丽波等代表联名建议将制定《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规划,并明确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开展立法调研及前期准备工作,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确保市民安全有效出行提供法制保障。 

  建议立法保护

  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等,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云南作为民族文化大省,早在2000年5月就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成为中国第一个通过立法程序进行传统文化保护的省份,对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产生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也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加快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具有重要意义。

  张绍云等代表认为,昆明作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众多具有独特性和地方性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这些优秀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已迫在眉睫。对此,建议昆明也能尽快立法保护全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容上可借鉴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保护范围、文化遗产普查、知识产权、整体性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可针对昆明实际制定特别的设定和规范,使其更具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应建立必要的保护机构,人员编制和专项保护经费。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各级政府每年的工作考核内容。把非遗保护的有效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为非遗保护政策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打造西南联大文化品牌

  提升昆明文化品质

  刘海燕代表提交了“关于打造西南联大文化品牌,提升昆明城市文化品质的建议”。

  建议提出,西南联大诞生于昆明,其创造了民主、爱国、为国牺牲的精神财富,学术成就和精神具有世界影响力,为昆明留下了尤为珍贵的经典历史文化遗产。“十三五”规划把推进文化繁荣创新,提升城市人文品质作为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重要实现途径,这是增强昆明城市文化内涵,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今后,保护、挖掘、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将是推进这一战略部署的必然选择。

  为此,昆明应打造西南联大文化品牌,规划建设西南联大博物馆,展示西南联大的发展历程、联大师生的民主精神、爱国情怀及学术成就。并以西南联大人物、事件为主题创作影视剧、歌舞等系列文艺作品,以生动的形式塑造西南联大精神的核心代表人物,传播西南联大精神。相关部门要保护和利用好西南联大名人故居,开发西南联大主题旅游产品,将西南联大这一知名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发展资源,提升昆明旅游的文化内涵。同时,成立“西南联大精神研究会”,促进理论成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

  此外,雷鸣代表也提出“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制的建议”;戴文忠等代表提出“关于公安交通执法延伸覆盖居民住宅小区的建议”;李家荣代表提出“关于提升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能力的建议”;李春光代表提出“关于法院系统提高立案效率的建议”和“关于全市公共厕所免费开放的建议”等意见和建议,会上代表提交的意见和建议,将为推进昆明当好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起到积极作用。记者杜仲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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