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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来源: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日期:2015-10-01 15:36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结合下一步财税改革重点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深入分析,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加快推动各项财政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快下达基本建设投资资金

  为确保完成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省财政厅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要求,会同省发改委进一步加快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下达进度。截至目前,2014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已全部下达完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

  二、进一步加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

  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及时安排下达财政资金填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缺口,全力保障我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项目。通过中央代理云南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用于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28亿元,主要用于续建中型水库、新开工中型水库、续建小一型水库、抗旱规划小一型水库建设。同时,省财政厅及时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足额拨付省级配套资金,用于解决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55万人,解决农村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6.57万人。

  三、切实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一)启动“一水两污”专项工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2013-2017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专项用于完善县级污水配套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制定了2014年“一水两污”专项资金5亿元安排计划,并及时下达。其中1.2亿元专项用于完善县级污水配套管网、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建设;3.8亿元用于建制镇供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二)力推PPP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建设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在我省的推广和应用,助力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对洱海环湖截污工程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大理州通过PPP模式加快推进洱海环湖截污工程实施,并将大理州洱海环湖截污工程作为我省PPP模式试点项目上报财政部。同时,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对PPP模式的管理机构、实施范围、支持措施、操作程序和项目监管等内容进行了研究,将运用PPP模式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框架中。

  四、不断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省财政每年筹措不低于2.7亿元资金支持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省财政厅着力加快资金拨付,同时注重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在与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联合开展督促检查,针对重点督察项目开工率低、建设进展缓慢、保障资金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办法,并加紧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云南省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二)保障大病保险制度顺利运行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出台《云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试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3年开始,选择昆明市、曲靖市先行开展州(市)级城乡统筹的大病保险试点工作,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大病保险统筹工作,并分别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按标准划出专项经费,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商业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同时,足额拨付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顺利提取,保障了城乡大病保险制度的顺利开展。

  (三)支持健康服务产业发展

  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2014年安排资金4000万元,较上年度翻了一倍,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牵头研究拟定《云南省民营医院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支持范围,财政扶持方式并建立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机制,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全省民营医院规范发展,进一步促进健康服务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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