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西安明确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五类事项。近日,西安市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政府可向社会购买服务的五类事项:一是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基本公共安全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政管理、三农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二是社会管理服务事项。包括社会组织管理、社区事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公益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三是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包括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职业资格认定、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贸易纠纷诉讼、处理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四是中介技术服务事项。包括项目评估、项目评审、检验检疫检测、技术服务、业务咨询、资产评估、审计服务、绩效评价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五是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包括法律服务、决策咨询、课题研究、会议经贸活动、展览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意见》指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可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向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并对购买服务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项目服务绩效等进行严格的绩效评价管理。
六、西宁加快林业改革步伐。一是深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市级相关政策,积极推进集体林权流转,鼓励集体林权向股份制林场、农民合作社、林业企业等有实力的主体流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开展林权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建立林权管理服务网络,建立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和林下产业信息服务平台。二是稳步推进森林资源资产化。制定出台西宁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范资产评估。建立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设立市县两级森林资源资产核算和管理机构,开展对森林资源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管理、资产统计综合评价、审计等工作,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和监管考核机制。三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国有林场发展林业产业的机制,鼓励国有林场利用资源优势开展森林旅游、种苗及林下种养殖等林业产业,制定既能保障林场森林管护经营活动、又能扩大产业规模的鼓励政策。四是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相关产业。突出中心城市优势,整合现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森林景观资源,打造“大美青海、森林夏都”森林旅游品牌。五是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积极发展林业特色种养业,抓好示范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制定林下经济产品和质量检测体系,确保产品使用和食品安全。建立林产业市场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