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对本单位采购办公用房搬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办公用房搬迁服务项目。
1.2采购方式:询价。
1.3最高限价:25000.00元。
1.4服务内容:
(1)提供适配车型货车,保证车况良好、保险齐全;做好防护,防止运输途中磕碰和丢失物品;
(2)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全部物品进行人工搬运、装车、运输、卸车;协助对零散小件、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打包、贴标编号;
(3)提供物流箱、气泡膜、缠绕膜、封箱胶带等打包耗材;
(4)对大件家具进行专业拆卸、组装复位、简单维修;
(5)搬运全程协调现场调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
2.4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报价文件送达
凡有意向参加报价者,应编制报价文件,中文编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即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7:00(北京时间)前密封送达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不予受理。
四、公告时间
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五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565-2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6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