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 推动消费热点转化为新就业渠道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的15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一体推进产业强省、企业兴省、就业稳省,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5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500万人以上。
《措施》提出,将聚焦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文旅名县、口岸强县促就业。其中,将聚焦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主线,围绕高原特色农业“1+10+3”重点产业,培育就业带动强的龙头企业,强化种植、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岗位开发,围绕鲜切花、普洱茶、咖啡培育一批“地域+行业职业”特色劳务品牌。
挖掘先进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就业潜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产业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每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给予不少于500万元经费支持。
围绕全力打造“旅居云南”品牌,分批建设旅居重点项目,因地制宜开发城镇旅居、养老旅居、边境幸福旅居等新就业岗位。
依托“2+3+N”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强化昆明、曲靖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和磨憨、瑞丽、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和吸引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地,加强口岸功能提升、智慧口岸建设带动就业。
《措施》提出,云南将实施“创业云南”建设行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自主创业,鼓励支持“归雁”返乡创业。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每年培训4万人以上。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者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评价认定为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的,给予30万元至200万元补助资金。
同时,构建以“幸福里”社区就业平台为龙头,以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站点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供招聘求职、职业指导等服务。
实施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实施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养老服务、绿色能源、劳动密集型等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每年组织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
此外,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提升青年就业服务效能,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帮扶工作。
《措施》明确,围绕“一老一小”服务供给增加就业岗位,推动消费热点转化为新就业渠道,深入挖掘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工程项目用工潜力,扩大就业容量。
政策性岗位兜底保障方面,加大“西部计划”、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就业见习等基层项目岗位挖掘和农村公共服务、道路养护、市政维护、寄递物流等公益性岗位开发,提升对困难群体的兜底帮扶能力。
《措施》明确,将城镇新增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等核心指标纳入县以上党政班子绩效评价重要内容。
在资金支持保障机制上,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给予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