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等单位介绍并解读《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相关内容。
针对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水平不一、层次差别较大的实际,为将有限资源聚焦重点、形成示范,《政策措施》先行在优化提升后的国家级园区和国家级新区范围内的产业园区等18个重点园区实施,其中昆明共7家,包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综合保税区、安宁产业园区、昆明空港经济区。
到2025年:园区工业总产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明显改善,工业总产值在全省占比较“十三五”末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亩均营业收入、项目投资强度达到全国同类园区平均水平,培育打造2个营业收入5000亿元、5个2000亿元的重点园区。
《政策措施》的3个基本特点有:
1.坚持目标导向,推进重点园区集群化、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发展。
【例如】对园区企业数字化改造给予奖补,力争园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应用水平实现较大突破;支持园区全绿电供应,提供绿色用电凭证,打造零碳品牌;对园区内“腾笼换鸟”和企业技术改造,不新增能耗指标、建设用地指标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
2.坚持问题导向,补齐重点园区的短板弱项。
【土地方面】优先保障园区用地,新建工业项目和经批准实施易地搬迁的工业项目,原则上进入产业园区;
【资金方面】优先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园区内省级分享税收的增量部分全部返还园区所在地政府财政;
【人才方面】对重点产业园区新增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家给予10万元资助,新建省级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3年内每年每家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奖励;
【创新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坚持需求导向,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深化园区体制改革。
按照“非必要不保留”原则,赋权园区全链审批清单。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打造“15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24小时不打烊”服务模式,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建立园区年度评估机制,对发展好、贡献大,在全国同类园区综合排名上升明显的园区,在资金、项目、能耗指标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并列为示范园区加以推广。实行优进劣出动态调整,对评估结果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园区,调出重点园区名单。
会议提出,下一步,全省将抓好《政策措施》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统筹推进重点产业园区优化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按照“一园一方案”原则,为每个重点园区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发展规划。将指导园区用足用好政策,推动园区加快发展。(昆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