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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政研室关于购买财务管理咨询服务计划的公示

来源:昆明政研改革网日期:2021-05-19 11:48

为进一步提高市委政研室会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监管,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中共昆明市委政研室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购买财务管理咨询服务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财务管理咨询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E1501—咨询服务(包括立法咨询、司法咨询、行政资产、财务管理咨询、社会智库咨询等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

三、主要内容

(一)辅助编制部门预算以及完善预算公开信息,并提供相应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二)辅助编制部门决算以及完善决算公开信息,并提供相应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三)辅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按时报送资产报表年报、月报和经营性资产月报,并提供相应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四)辅助完成会计基础性评价,并提供相应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五)辅助完成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提供相应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六)对全年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相应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指导并辅助开展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评价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七)按照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要求,配合提供检查所需财务资料;

(八)其他约定财务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5万元/年。

(二)资金来源:从年初预算“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成立的企业;

(二)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2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依法纳收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五)掌握行政单位财务核算流程,具备财政预(决)算填报、国有资产管理、内控评价相关工作的胜任能力;

(六)具备5家以上行政单位会计代理服务经验;

(七)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

六、目标要求

(一)及时委派代理人员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完成双方约定的财务工作;

(二)委派的代理人员须对执业中知悉的会计资料、业务工作及相关事宜和进行保密,以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三)深入宣传、解释说明会计法规、政策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9日—5月25日)

联系电话:0871-63161500

监督电话:0871-63161122        

                       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1年5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