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1日上午在京举行生物安全法实施座谈会。会议指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全面有效实施生物安全法。
去年10月,生物安全法审议通过,自今年4月15日起施行。这是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起到一个里程碑的作用,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这部法律的出台,在生物安全领域形成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了防控重大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的法律制度,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让生物技术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人民幸福、人类文明进步。
会议要求,各地人大常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小切口、精细化、创造性制定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