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引领创新发展 代表委员热议知识产权保护

来源:经济参考报日期:2021-03-12 17:08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围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作出详细部署。两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3月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场“代表通道”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教授马一德表示,当前,自主创新、科技自强自立,已成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关键变量。企业是创新主体,保护创新就是保护企业的积极性,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和激励创新的重要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我国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仍持续增长,并稳居世界第一。不过,我国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的道路任重道远。

“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健全仲裁、调解、公证和维权援助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指出,近年来,政府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提升了知识产权质量效益。不过,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制售假冒产品、仿名牌、抢注他人注册商标等侵权现象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已形成专业化运作的侵权犯罪链条,大大增加了企业维权打假的难度。

对此,胡成中建议,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督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人“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对线上线下侵权行为实施联合惩戒。首次被查处的,将处罚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曝光;再次被查处,列入诚信“黑名单”,终身禁止从事该领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还提出,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中色(宁夏)东方集团副总经理王东新表示,在知识产权中,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现有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条文散见于十多部法律中。要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推动相关企业在合作中依法健康发展,避免不正当竞争和无序发展,很有必要就商业秘密进行立法,强化细化商业秘密的保护,依法打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经济参考报)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