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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政研室关于购买昆明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政策第三方评估服务的计划

来源:昆明政研改革网日期:2020-11-02 18:3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号)精神,对《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9〕6号)中的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政策第三方评估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政策第三方评估服务(目录代码:E1001)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

三、主要内容

在深入调研昆明市安全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建立评价体系,对昆明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政府及各部门,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9〕6号)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昆明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对策。(具体内容包括:1.城市安全发展相关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评估;2.城市安全发展相关法规、标准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评估;3.城市安全基础设施管理运行情况评估;4.城市运行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评估;5.城市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能力评估)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20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年初预算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承担研究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熟悉昆明城市安全发展政策情况,在云南省、昆明市已开展相关咨询服务案例不少于3个。

(三)研究团队从事咨询顾问行业时间不少于1年;

(四)在近三年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六、目标要求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评估工作,分阶段提交研究成果:

(一)2020年12月1日前:开展初步调研。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二)2021年2月7日前:建立分领域评估机制,全面收集资料,获取数据,完成各项评估工作。

(三)2021年3月1日前:完成评估报告初稿。

(四)2021年3月31日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进行咨询论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版评估报告。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委政研室(改革办)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0年11月2日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