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分析新时代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全面总结昆明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做法成效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昆明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思路目标、基本原则和重要任务,为市委推进改革提供决策参考。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政策试点评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政策》试点评估(目录代码:E1001)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
三、主要内容
对昆明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政策中涉及的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具体内容包括:1.昆明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相关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评估;2.昆明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评估;3.昆明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政策相关规范性文件、指标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评估;4.昆明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政策实施机制的运行情况评估)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20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年初预算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承担研究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熟悉昆明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政策情况,在云南省、昆明市已开展相关咨询服务案例不少于3个;
(三)研究团队从事咨询顾问行业时间不少于1年;
(四)在近三年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六、目标要求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评估工作,分阶段提交研究成果:
(一)2020年11月30日前:收集资料,开展调研。
(二)2020年12月31日前:汇总调研情况,起草完成研究报告初稿。
(三)2021年1月30日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进行咨询论证。
(四)2021年2月28日前:补充调研、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研究报告。
(五)2021年3月25日前:修改文稿,形成最终稿上报。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委政研室(改革办)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