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2020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暨云南滇中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举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等法律法规。
受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程连元委托,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正晓主持集中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把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进行安排部署,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制定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了“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抓好贯彻执行。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司法生态,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树牢纪法意识,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狠抓贯彻执行,持续、严肃、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三个规定”落实见效、发力生威。要规范司法行为,真正让“三个规定”成为公正廉洁司法的“防火墙”“安全阀”,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强化监督执纪,推动“三个规定”常态化、长效化落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昆明作出应有的贡献。
拉玛·兴高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云南滇中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其他在职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参加学习。李建阳、周建忠作重点发言。(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