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林县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构建容错纠错机制、澄清正名机制、回访教育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一、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出台实施《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办法》、《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纠错办法》,三个《办法》紧密结合石林县当前干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实现“防错、容错、纠错”各关键环节和流程的无缝对接,从而建立起完善的制度“闭环”,让干事者“定心”。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监督管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一律排除。注重把容错纠错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结合,做到该容就容、该纠则纠。2019年,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2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25人。
二、建立澄清正名机制。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探索建立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坚持对线索严查细核,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研判甄别,对举报问题与事实不符的,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求,及时向被举报人反馈澄清,并充分运用书面反馈、召开澄清会议、发放公开通报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澄清,消除群众疑惑和被举报人的思想负担。2019年以来,为50人澄清不实信访举报。在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同时,还着力解决乱议论、乱告状、乱上访问题,对无中生有的诬告陷害者依纪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对自己不干事又对干事创业者说三道四的严肃批评教育,对造谣诽谤的坚决依纪依法进行追究,让“使绊子”“告黑状”者受到惩处。
三、建立回访教育机制。积极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认真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让“掉队”干部跟上来。坚持教育和关爱相结合,开展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帮带和谈心谈话,及时准确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生活状况等,教育帮助其自警、自醒、自励。坚持“打板子”与“开方子”相结合,通过上门走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组织测评等方式,全面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表现情况和所在党组织、单位干部群众对其评价,帮助其解开思想顾虑、唤回干事初心。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回访情况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依据,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和考评的依据,巩固了回访教育效果。2019年以来,对78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重新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石林县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