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组织召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讨会,专家指出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消除市场扭曲,完善按要素贡献分配的市场化体系
2018年12月28日上午,国家高端智库——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组织召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讨会。与会专家围绕“收入分配与国企、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这一主题进行深入研讨,并指出当前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消除市场扭曲,完善按要素贡献分配的市场化体系。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昌林致辞。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王建、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以及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马晓河、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原常务副所长常修泽、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银温泉、国家发改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所长臧跃茹、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新年和助理研究员张铭慎等出席研讨会并发言。经济研究所所长孙学工、副所长郭春丽主持会议。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系统推进
人力资本始终是最重要、最关键的生产要素。如何激励人力资本在创新中充分发挥作用,成为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关键一招。要形成更好的激励效应,就要加大收入分配及薪酬制度改革,国企和事业单位是重中之重。
在长达4个小时的研讨会中,与会专家围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国企和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等话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交流。
与会专家表示,收入分配是国民经济循环中的重要环节,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关系密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但当前存在着收入和贫富差距较大、收入分配不公,激励不足等问题,收入分配格局远未达到理想的“橄榄型”状态,需要加大改革力度。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当前国企和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公益类和商业类国企在薪酬制度设计上没有做到科学分类管理;部分国企利润中有一定份额与其行业优势或垄断地位有关,影响分配的公平性;编制和非编制人员没有做到同工同酬;工资标准较低,与市场薪酬相比缺少竞争力,导致人才流失;事业单位工资总额限制过死,绩效报酬难以起到有效激励;科研单位激励创新活动的相关改革措施落地情况不好。
与会专家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能单兵突进,需要与各方面发展改革工作协调推进。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消除市场扭曲,完善按要素贡献分配的市场化体系;继续大力推动城镇化,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特征;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完善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行科学管理。
在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方面,与会专家建议,要尽快消除基于垄断地位的薪酬分配不公。要区分干部身份和职业经理人身份,对职业经理人提供市场化待遇。要加快消除对编制外人员的待遇歧视,统一实行市场化薪酬制度。
在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方面,专家建议要分类管理,对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可参照机关管理。而对其他类型事业单位,特别是属于生产型服务机构的高校和科研单位,要放松工资总额管理,进一步强化绩效激励来促进创新,同时推进人事制度和评价考核制度改革,解决“大锅饭”问题。
研讨会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
1977年至1978年间,时任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远,联系了冯兰瑞、吴敬琏、周叔莲等4人,牵头组织召开了6次按劳分配讨论会,提出要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重新确立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这对我国工资及相关制度改革影响十分深远,为我国朝着具有更大激励效应的市场经济制度迈进打下了基础。
从改革历程来看,当年的6次讨论会具有历史性意义。按照吴敬琏的评价,在经济理论界,没有什么命题比“按劳分配”更直观地体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年的6次讨论会把确立按劳分配原则作为突破口,在经济理论界发起了一场“突击战”,在思想上突破了“两个凡是”,打破了当时万马齐喑的状态,为日后的思想大解放吹响了号角。
在这6次讨论会的直接推动下,按劳分配基本原则得以确立,工资制度恢复了,劳动积极性被普遍调动起来,既解决了平均主义带来的效率低下问题,为国民经济逐渐恢复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同时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启动起到了“突破口”的作用。
在王昌林看来,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经济研究所组织召开此次研讨会有两方面重要意义。一是纪念、致敬40年前召开的6次按劳分配讨论会,重温会议的历史意义和价值,从而更好地立足现实、面向未来,更好地思考下一步改革开放要做的工作。二是当前讨论国企和科研单位工资制度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没有科学合理的工资薪酬制度,人的积极性就不能有效调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就不高。对国企和事业单位的薪酬制度来说,束缚太多、激励不足的问题突出,创新受到抑制。因而,这次研讨会也是直面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关键问题和症结,具有重大现实和战略意义。
来源:改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