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昆明市建设“爱心超市”积分奖励工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乡村开展“爱心超市”积分奖励机制建设工作,确保12月30日前在全市404个贫困村全面推广“爱心超市”积分奖励机制,让“爱心互助、心存感恩,励志脱贫、勤劳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
脱贫攻坚“爱心超市”积分奖励机制,是贫困户或非贫困户参加积分管理,完成所规定的事项、任务达到标准而获得积分后,到“爱心超市”兑换社会各界爱心组织、爱心人士所捐赠物品的工作机制。在贫困地区广泛开展“爱心超市”积分奖励机制的做法对于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引导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心存感恩,助力乡村振兴具有积极的正向激励意义,是将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的有效做法。
《实施方案》明确,建设脱贫攻坚“爱心超市”积分奖励机制,要达到“六有”标准,即有一套积分评定指标、有一支积分评定队伍、有一套积分评定程序、有一套爱心动员机制、有一批积分兑换点、有一个捐赠管理办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将自主脱贫、技能学习、发展生产、外出务工、孝老爱亲、尊师重教等细化为评分指标;把封建迷信、好吃懒做、大办红白喜事等列入扣分项甚至一票否决项。组建群众公认信得过的积分评定队伍,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驻村工作队员、村三委干部吸纳进积分评定工作队。制定科学合理、群众认可的积分评定程序以及多形式的爱心捐赠激励机制,积分兑换可结合实际采取建立定点兑换点、流动服务兑换、同爱心商家建立合作兑换关系等方式。同时,建立相应的捐赠管理办法,确保每一笔爱心捐赠款、每一份爱心捐赠物资精准用于“爱心超市”积分奖励机制。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