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市委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是为市委决策服务、从事综合性研究的工作部门。
1.根据市委指示,起草市委主要领导和市委其他领导的重要讲话稿、文稿;参加起草或组织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文稿。
2.根据市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本室或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及县(市、区)研究部门,就市委关注的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
3. 调查了解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市委反映新情况、新经验,并提出相关建议。
4.组织编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重大政策的《昆明政研》刊物、《谋事之基》调研文稿汇编;组织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编辑出版反映昆明市情的图书。
5. 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4人。2016年末在职在编实有29人,其中公务员25人,工勤人员4人。与去年相比人员增加2人,通过公务员招考增加1人、军转安置1人。公共预算财政全供养29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12人。
我室原在编实有车辆4辆,公务用车改革后,没有保留车辆,年末资产账面仍然有4辆公务用车,属车改后已处置待财政核销资产的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研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90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9.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同期的713.6相对增加195.58万元,主要原增资及人员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研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90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87万元,占总支出的67.27%;项目支出297.71万元,占总支出的32.7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委政研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1.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1.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1%。主要原因是调资及人员增加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项目经费支出297.7万元, 其中:由政研室代管的党群口决策咨询课题经费157.5万元,比去年的166万元减少8.5万元;用于保障市委政研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经费140.2万元,与上年的157万元相对减少16.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按比例压缩项目经费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5.58万元,主要原因调资及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人员经费229.53万元,公用经费比去年减少8.25万元,项目经费比去年减少25.3万元,我室代为管理的党群口决策咨询课题经费减少8.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减少16.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书刊印刷、省外学习培训、党群口课题研究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4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2016年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40.38万元,购房补贴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81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预算的1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属市委市政府取消年初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计划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8万元,决算为5.63万元,完成预算的35.62%,2016年7月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制度改革后我室取消公务车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01万元,决算为2.29万元,完成预算的57.1%。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1万元,下降34.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3万元,下降42.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1.3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3万元,占71.09%;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占28.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开展工作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外政研同行及县区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厉行节约市级部门公用经费压缩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保障部门日常运行的各项工作开支。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市委政研室政府采购决算32.5万元,其中:采购办公设备8.8万元、《昆明政研》《谋事之基》《昆明市情》印刷服务19.7万元、门户网站信息平台维护4万元。比2015年度5万元信息平台建设经费,增加27.5万元,增加原因:2015年度《昆明政研》《谋事之基》《昆明市情》印刷服务19.7万元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2015年度没有办公设备购置采购。
2016年末固定资产212.41万元占,与去年同期207.9万元增加8.79万元,增加4.32%属2016年购入办公电脑及复印机增加固定资产所至。无形资产4.75万元,累计摊销2.85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