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快报第6期(总第107期)
中共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日
一、我市探索精准扶贫“五种新模式”
二、我市建立容错纠错防错体系
三、我市深入推进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
四、我市海口林场、西山林场及宜良国有禄丰村林场3个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通过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验收
一、我市探索精准扶贫“五种新模式”。昆明市集都市、农村、山区、贫困为一体,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有3个以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省会城市之一,有18个省级贫困乡、172个贫困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14万人,其中16.59万人集中在相对欠发达的“两县两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96.8%,脱贫攻坚任务异常艰巨。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决策,围绕脱贫、摘帽、增收3个主要目标,以“两出两进两对接一提升”为统领,探索订单式劳务输出扶贫、资产性收益产业扶贫、金融联动式扶贫、互联网+扶贫、社会协力助脱贫“五种新模式”,切实打好“七个一批” 组合拳,深入推进“十大工程”建设,打造脱贫攻坚“昆明样本”,取得了明显成效,相关经验在《焦点访谈》等权威媒体专题报道。主要做法:一是实施“百千万”工程,探索订单式劳务输出扶贫新模式。以就业为导向,以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为根本,依托城镇化和园区安置,实施“百人出村、千人出乡、万人出县”劳动力转移工程,积极探索“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菜单式、组团式”转移输出。组建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站,开通热线电话,建立半年回访制度,开展组团式服务,在企业派驻务工监管代表,引入第三方输出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推广团、营、连、班组织化管理模式,实施统一车票、统一着装、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精准对接输出,切实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安全感、归属感、光荣感。截至目前,实现了符合输出条件的贫困户每户输出一人,完成建档立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5万人,实现转移收入3.65亿元,取得了“培训一人、转移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二是着眼产业扶贫造血,探索资产性收益扶贫新模式。在全省探索首创了“政府+企业+村级组织+贫困农户”的资产性收益产业扶贫模式,通过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行业扶贫资金、“挂包帮”帮扶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由政府牵头、村集体组织、贫困农户参与,以产业扶持股本金形式注入有生产经营能力、有技术、诚信度高、有市场发展前景的经济实体,以土地流转为载体,扶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产业,实现了政府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长效机制,真正从“输血”向“造血”转变,实现“产业有发展,农户有增收”的目标。寻甸县羊街镇以12个村委会为载体,组建12个种养殖合作社,把扶持资金注入云南海潮集团听牧肉牛产业有限公司、振琨养殖有限公司发展肉牛产业和生物养殖产业,入股养殖企业的贫困户,年底户均可得保底分红700至1000元,户均可获纯利5000元,户均增收6000元。同时,两公司通过培训可提供590个就业岗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可获得双份收入(分红和务工收入),脱贫路子不断拓宽。三是撬动投融资杠杆,探索金融联动扶贫新模式。制定出台一个规划、一个基本文件、一个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3+N”政策文件,完善36个配套方案,明确规定2016年至2018年行业部门资金除法律有规定、国家有要求的专项预算资金外,80%以上集中投向“两区两县”。 组建了昆明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扶贫公司”),承接了昆明市“三年行动计划”脱贫攻坚集中实施项目专项贷款工作,通过创新扶贫方式,构建起联动金融行业和社会帮扶的扶贫新格局,为昆明市脱贫摘帽提供了资金保障。仅2016年,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5.37亿元,扶贫资金投入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其中,投入财政资金69.01亿元,动员社会力量直接投入资金11.03亿元,协调立项投入资金3.16亿元。计划三年融资82.02亿元,落实贷款额度67亿元,已提款10.9亿元;完成易地搬迁融资24亿元,到位贷款11.87亿元,发放到户贷款1.81亿元。四是围绕走出去引进来,探索互联网+扶贫新模式。着眼农产品走出农村进入市场、资金资源和人才技术进入农村这一目标,大力发展互联网+扶贫,实施“众筹养殖”、“劳动力输出”、“4G下乡”等活动,因地制宜发展“互联网+电商”、“互联网+旅游”等,为脱贫攻坚注入了一剂“强心剂”。成功申报禄劝县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京东电商扶贫试点县,获国家2000万元资金支持,示范期两年,建成县级管理中心,建立了16个乡镇中心体验店,210家村级体验店,实现县域全覆盖。乐村淘正式进入禄劝县、寻甸县,实现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围绕市场抓生产,围绕特色增效益,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工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模式,把好生产与销售两个关键环节,实现能生产、有价钱、卖得出、富起来。与16个超市建立农产品购销合同,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建成9个农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农批对接”。与40个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工对接”。建立与学校或社区等团体消费者供求关系,实现农产品定向稳定供应,推进“农校对接”和“农社对接”。举办各级产品展销会、推介会25个,积极推广农产品展销中心、农产品文化节庆活动等产销对接模式。五是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探索社会协力助脱贫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展包乡包村,落实“领导挂乡、部门包村、干部帮户”,46名市级领导挂联38个乡镇,全市144个对口帮扶单位帮扶51个乡镇239个贫困村,动员38666名干部帮扶86982户贫困户,组织390支驻村工作队1802名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实现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社会帮扶及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动员32个驻昆部队帮扶29个贫困村。研究出台《昆明市“百企(商)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方案》,动员200余家企业(商会)对全市172个贫困村进行结对帮扶,累计投入达14.29亿元。深入推进与朝阳区的对口帮扶工作,朝阳区累计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44亿元。为贫困地区招聘“中央特岗教师”273人,免费培养142名师范生,免费培训200名初中寄宿制班主任和196名幼儿园园长,对贫困地区的乡村教师按每人每月500—1500元标准分档给予生活补助,确保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稳定。派出54名医务人员对口支援贫困地区18个乡镇卫生院。组织100名科技人员下基层指导开展技术培训。主要成效:昆明市脱贫攻坚取得了“一减少二增长三保障四加强”的成效。一减少。全市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3977人,66个贫困村和6个贫困乡出列,贫困发生率从2015年的5.73%降为3.75%。二增长。贫困地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发展后劲进一步夯实。一是群众收入持续增长。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10.5%、10.7%、10.6%,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贫困地区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较上年增长 8.7%、8.7%、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较上年增长11.7%、23.19%、25.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较上年增长14.3%、14.2%、14.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11%、8.5%、9.5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11.7%、23.19%、25.9%,这三项指标增幅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三保障。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十二五”期间,昆明市已投入6.6亿元,建设宜居农房40880户。2016年,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2万余户;投入4亿元,建1万户宜居农房,今年又投入13.28亿元,启动3.32万户宜居农房建设,禄劝县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全覆盖。二是基本医疗有保障。建立了贫困户健康档案和新农合、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三重保障线”,加大商业保险和临时救助力度,提高报销比例,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对象,贫困地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16年起,由215元/月调整为260元/月。5025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施临时救助18868人次、医疗救助233199人次、特困人员供养4821人,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做到了应保尽保。三是义务教育有保障。扩大义务教育覆盖面,小学毛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100%进行教育资助,贫困地区10.56万名学生受益,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专门投入1.06亿元用于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13.82万名。四加强。一是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实现贫困县通高等级公路、贫困乡通油路、贫困村通硬化路、乡有客运站“四个100%”。实施五小水利工程1.6万件,解决8.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光纤宽带覆盖率达93.6%。城乡广播电视、标准文化站(室)实现全覆盖。二是集体经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覆盖所有贫困户、贫困村、“空壳村”,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农特产品销售好。三是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致力于让山区贫困群众“不砍树也能致富,不出山也能脱贫”,实现生态美、百姓富、可持续的目标。实施退耕还林20.2万亩,速生林培育、廊道面山绿化等其它林业生态建设5.8万亩,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603.98万亩。完成木本油料基地建设16.9万亩。四是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新建374个村级活动场所,基层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干部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对干部扶贫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不断提升。 (市扶贫办)
二、我市建立容错纠错防错体系。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办法》《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纠错办法》,健全完善鼓励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制度设计,为奋战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一线的敢于担当者保驾护航。一是三位一体制度设计让干事者定心。三个《办法》紧密结合昆明当前干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坚持“容错、防错、纠错”一体推进原则,注重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充分考虑到地方实践经验,努力实现“容错、防错、纠错”各关键环节和流程的无缝对接,从而建立起完善的制度“闭环”,让干事者“定心”。事前预控重在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强调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注重事前分析研判、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事中控制重在执行监督,反馈修正,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执行落实、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反馈工作机制;事后评估重在正视失误,引以为戒,突出加强评估分析、注重持续改进、强化制度建设。二是正反两大清单让干事者有规可依。把制定容错免责的适用条件和情形作为“容错”机制最核心、最关键的内容,主要从改革创新和干事创业两大方面,紧密结合在制度创新、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和重点工作、服务基层和群众、处理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六大实际工作,具体明确了可以容错免责的14条“正面清单”条件和不能容错的8条“负面清单”情形,适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三是六种结果运用为干事者撑腰。容错结果的运用涵盖了党纪政纪追究、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党风廉政审查、考核评选、表彰奖励6个方面干部关心关注的内容,可单独或合并使用,更加体现对干部的激励、关心和爱护,为干事者“撑腰”。四是六个防错重点为干事者引路。《办法》着眼于“抓预防治未病”,把出错点降到最低,具体明确防错的6方面重点范围,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容错变“纵错”,防止一些领导干部打着改革的旗号,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办法》规定防错实施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各级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防错工作,把防错机制置于工作的全过程,防患于未然,为干事者“引路”。五是五大程序为干事者兜底。“纠错”机制明确规定对干部予以容错免责的同时,对其工作偏差、失误或无意过失进行整改纠正,具体按照启动纠错、发送通知、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完善制度5个步骤严格规范开展纠错,对犯错者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踩刹车,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认真帮助其客观分析问题原因,化解顾虑,反思整改,防止重复出现失误或过错。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规范施政施策行为,为干事者“兜底”。六是两大保障弥补制度缺陷。综合省内外相关制度情况,绝大多数制度将容错免责设置为被问责对象主动申请时才适用。我市的《办法》分别从问责实施机关调查过程中的主动容错和受问责干部事后申请容错两个层面,制定了“事前容错”和“事后容错”两大保障,切实弥补现行此类制度大多为事后被动容错的短板和不足。七是两大主体确保办法顺利执行。《办法》明确适用对象为市委管理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挂职干部),与其他省市相关制度相比,我市的《办法》在适用对象的定位上更为精准明确,容错免责条件与适用对象切合度更高。《办法》还规定容错免责、防错和纠错实施主体责任,对各职能部门推动《办法》执行提出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取得实效。(市纪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
三、我市深入推进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近日,我市印发《昆明市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的若干政策》(下称《政策》),从5个方面提出了4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打造昆明经济发展新引擎,深入推进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一是激活创业创新主体。《政策》从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业、激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大创业创新人才培训5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激励办法。其中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业方面,《政策》提出,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满5年以上的正式在编人员,经单位同意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领办、创办或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可在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职称及人事劳动关系,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并享有参加职称晋升的权利。在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政策》提出,支持在昆明地区登记注册经营的大学生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创业创新大赛,获得国家级大赛奖项的,奖励资金10万元;获得省级大赛前三名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资金资助;对毕业5年内,在昆明市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体,与城乡劳动者签订并履行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带动就业情况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至5000元;对毕业5年内首次创业失败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再次创业的,按企业实际货币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二次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未享受创业园区免费孵化服务的,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场租补贴。对市级授牌的小微企业校园服务站每年给予10万元工作补贴。二是拓展创业创新空间。《政策》明确了对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商贸集聚区以及入驻园区标准厂房的具体补助措施。以众创空间为例,对新认定的昆明市众创空间,采取后补助方式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补;获得国家、省新认定的众创空间,采取后补助方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5万元;对创业者和企业使用空间费用进行减免的众创空间,按不超过其实际减免空间使用费用的30%给予补助,同一众创空间在同一年度内获得补助的上限为15万元。《政策》同时提出,对小微文化企业孵化运作规范、业绩突出,并被认定为省级、市级文创园区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补助;鼓励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智慧社区、专业市场、物流基地、楼宇等商贸集聚区,通过减免空间费用、提供创业场地、加强营销推广、提升服务质量等吸引小微企业入驻,根据入驻小微企业数量、营业额、带动就业人数等,给予集聚区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三是完善创业创新服务。《政策》从构建小微企业服务体系、支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建设和发展、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机构、设立“创业创新服务券”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其中在构建小微企业服务体系方面,《政策》提出,支持各县(市)区依托企业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新成立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给予50万元扶持资金;对已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县(市)区,服务企业200户以上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每年给予50万元的奖补。同时,加快小微企业云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帮助小微企业整合信息资源,打通信息渠道、便捷办事效率、提高投融资及企业发展与经营能力。而在支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政策》则提出,推广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大小,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对服务机构类、服务网站类、服务空间类平台给予不超过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四是强化税费金融支持。《政策》从建设信用评级及信用体系、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强化重点群体创业贷款扶持、全面推广“财园助企贷”融资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措施。根据《政策》,全市将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以加快建设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惩奖有制度、信用评级可持续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鼓励小微企业参与信用评级,按2000元每家的标准给予评级机构补助。同时,强化重点群体创业贷款扶持,鼓励银行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改进担保模式和服务方式,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担保资金,提高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的创业贷款可获得性。“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并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贴息。“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等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此外,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政策》明确,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这一数字较此前的30万元有较大幅度调整。五是健全创业创新体制机制。《政策》提出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大贸易便利化支持力度、兴办创业创新大赛、支持名品名牌培育、鼓励创业创新园区先行先试等12个方面的措施。在加大贸易便利化支持力度方面,《政策》提出,支持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铁路口岸、“昆蓉欧”国际货运班列等贸易便利化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云品”出滇,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市场,对上述平台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平台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服务,对年成交额超过1亿美元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平台,每吸引1家年进出口额在300万元以下的外贸企业在平台开展外贸业务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资金扶持,每个平台的资金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此外,《政策》提出,在全市范围内认定一批创业创新试点园区,对试点园区举办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创业创新活动的,给予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活动资金补助,每年每个园区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农业类创业创新试点园区给予一次性改造提升补助资金200万元,对入驻园区的农业类创新型小微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的补助资金。(市科技局)
四、我市海口林场、西山林场及宜良国有禄丰村林场3个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通过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验收。自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明确改革重点、制定改革方案、落实改革措施,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一系列改革工作。通过努力,我市海口林场、西山林场及宜良国有禄丰村林场3个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通过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验收。下一步,昆明将从四方面发力,全面盘活林场资源,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一是继续全面落实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扶持政策,为国有林场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二是更加重视国有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努力提升林场生态功能;三是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壮大林下经济,提升林场“造血”功能;四是扎实推进和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发挥国有林场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