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国首发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两大清单。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之后,安徽省日前又公布了省级公共服务清单和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将省级68家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共890个实施主体确定的4355项公共服务和清理规范后的197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晒到阳光下,今年将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服务清单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一是公共服务做加法。公共服务清单,将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公共资源提供的公共服务全部纳入范围,逐项列明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单位等,同时与服务事项一一对应编制服务指南,列明承办机构、所需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事。在对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的过程中,不仅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的“端菜型”事项列入清单,还将会议纪要、公开承诺、告知书,以及回应社会需求已经提供的“点菜型”事项列入清单,做到全方位清理、不丢不漏。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将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所有10类行政权力涉及的技术审查、评估、检验、检测等各类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范围,逐项列明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对应权力事项,以及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资质依据、收费标准等。二是中介服务做减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重在减轻企业负担,将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所有10类行政权力涉及的技术审查、评估、检验、检测等各类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范围,做到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进清单、清单之外无中介”。对中介服务事项的梳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下放)一批”的办法,分为“行政相对人委托”和“行政机关委托”两大类,做到全口径梳理、分类处置。围绕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清理规范由企业承担费用的中介服务;围绕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履职行为,清理规范由政府部门承担费用的中介服务;围绕打造阳光中介,清理规范中介机构资质条件。三是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为保证两个新型服务清单落地生效,省政府明确要求建立公共服务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要求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或限额管理规定,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