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改革】
一、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
二、国务院印发《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三、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四、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五、深圳“少取多给”七大举措降成本
六、智慧银川的三大创新和三大特色应用
【简讯】
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三、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四、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五、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专项改革】
一、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在总体思路上,根据政府和市场发挥作用的不同程度,区分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三种基本情况:一是对于适宜由市场来配置的公共资源,要让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二是对于不完全适宜由市场配置的公共资源,一方面引入竞争规则优化资源配置,另一方面发挥好政府配置资源的引导作用,实现市场与政府作用的有机结合。三是对于仍然需要通过行政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要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注重运用市场化方式和手段,实现更有效率的公平性和均等化。在配置重点上,根据不同的资源类型,明确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重点任务:一是对于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明确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区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和监管者职能,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同时,更多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二是对于包括金融类和非金融类在内的所有经营性国有资产,都要建立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推动实现国有资产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的转换,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有序进退和优化配置,更好服务于国家发展目标。三是对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在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基础上,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实现更有效率的公平性。在配置手段上,根据资源配置组织和监管的不同要求,建立健全“一个清单”“一个平台”“两个机制”。建立公共资源目录清单,资源清单根据资源变动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健全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服务机制,促进资源的整合管理和高效利用。全面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加强和完善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在线监管、全过程监管,构建依法监管与信用激励约束、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格局。在保障措施上,指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鼓励地方积极探索。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共资源配置情况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和综合性考核。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交易规则、公平竞争、特许经营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加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力度。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土地资源配置、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认真总结各地区在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推广。
二、国务院印发《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一项核心制度。制度改革对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切实维护国家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意义重大。《意见》强调,针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不充分、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改革要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两权分离、扩权赋能,市场配置、完善规则,明确权责、分级行使,创新方式、强化监管的基本原则,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监管有效、权益落实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意见》针对土地、水、矿产、森林、草原、海域海岛等6类国有自然资源不同特点和情况,分别提出了建立完善有偿使用制度的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以扩大范围、扩权赋能为主线,将有偿使用扩大到公共服务领域和国有农用地。二是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水资源费差别化征收标准和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矿业权有偿出让、矿业权有偿占有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健全矿业权分级分类出让制度。四是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规范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流转,确定有偿使用的范围、期限、条件、程序和方式,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发展森林旅游。五是建立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已改制国有单位涉及的国有草原和流转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国有草原,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六是完善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丰富海域使用权权能,设立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和完善其权利体系,并逐步扩大市场化出让范围。《意见》要求,要加大改革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力度,切实加强与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空间规划体系、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相关改革的衔接协调,稳妥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等改革试点,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协同开展资产清查核算,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各具体领域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五大方面的重点任务。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要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在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强化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强调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其他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强调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并向基层一线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在创新职称评价机制方面,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单独评价。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畅通职称申报渠道。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严肃评审纪律,加强评审监督。在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方面,明确提出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价条件和程序,减少交叉评价和多头评价。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同时,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在加强职称评审监管方面,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
四、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一是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一些县级管理权限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等赋予经济发达镇,制定目录向社会公布,明确镇政府为权力实施主体。法律规定的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上述管理权限需要赋予经济发达镇的,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暂时不具备条件下放的管理权限,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加强相关立法,为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供法律依据。建立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明确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二是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加强行政执法和综合服务等前台机构建设,统一履行直接面对公民、法人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职责,提高服务管理效能。整合内部决策、管理、监督、服务职责和工作力量,为前台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设有开发区的经济发达镇可探索镇区管理机构合一体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促进开发区与经济发达镇融合发展。市县政府部门派驻在经济发达镇的机构,原则上应下放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工作考核要以经济发达镇为主,干部任免应当听取所在镇党委和政府意见。三是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发达镇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整合现有的站、所、分局力量和资源,由经济发达镇统一管理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建立健全镇政府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四是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在地方机构编制限额内,赋予经济发达镇灵活用人自主权。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购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选配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到经济发达镇党政领导岗位,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党政正职,可在职数规定范围内提拔为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现有职务。推进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落实基层干部待遇政策,确保基层需要的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五是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逐步明确经济发达镇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结合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与经济发达镇相关的财政分成办法。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财政政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各地可明确一定时期在基建投资以及新增财政收入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方面对经济发达镇给予支持,统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经济发达镇公益性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发达镇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和各类社会资本在经济发达镇设立分支机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城镇建设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六是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依法厘清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通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公用设施投资和运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投入。《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经济发达镇的具体认定程序和标准,东部地区经济发达镇建成区常住人口一般在10万人左右,中部和东北地区一般在5万人左右,西部地区一般在3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公共财政收入等指标连续2年位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乡镇前10%以内。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完善区域城镇体系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的镇,以及历史文化名镇等特色小镇,应予重点考虑。已开展改革试点的省份,要切实巩固试点成果,完善政策措施,渐次有序推开改革;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以边试点边总结,逐步扩大改革范围。由省级党委和政府制定改革方案,报中央编办备案后组织实施,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改革总体目标。
五、深圳“少取多给”七大举措降成本。深圳市制定《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优环境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主要包括7大重点任务41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少取”充分降低企业成本。“少取”包含了20多项具体内容,涉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素成本等多个方面。其中,深圳市从2016年4月1日起免征1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特别是免征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等4项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在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重点加大对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力度,财政安排资金代付企业承担的报关单预录入系统安装维护费及数据传输处理费等。“多给”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除了“少取”,还争取努力“多给”,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创新创业发展环境。财政金融部门通过增信和贴息等措施引导银行机构优化信贷投向,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智能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企业、重大技术装备、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产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进行业务创新,合理设定贷款期限,创新还款方式,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降低资金周转成本。合理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上市、赴新三板挂牌,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七大举措降成本。一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全面清理规划涉企收费措施,妥善推进部分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及以下收入减免工作 ,加快实施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清理非国家法定的各类保证金,清理规范行政职权涉及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优惠政策,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二是降低人工成本。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升企业劳动力技能水平,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加大对培养引进高精尖人才的资助力度,加大各类人才安居保障。三是降低税负成本。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扩围,落实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政策,落实小微企业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争取国家财税政策支持并在本市先行先试,推进“互联网+纳税”服务。四是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优化社保险种结构,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妥善处理养老保险欠费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五是降低财务成本。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六是降低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调整销售电价,推进直购电工作,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加快售电侧改革试点,降低企业用地费用,降低油气使用成本。七是降低物流成本。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支持物流行业技术创新,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推动取消清平高速二期以及东部过境高速收费。
六、智慧银川的三大创新和三大特色应用。银川市立足于“惠及民生、城市管理、产业衍生和投资迭代”四个核心目标,通过三大创新及三大特色运用,实现了城市级别而不仅是单个部门的数据共享。2016全球(银川)TMF智慧城市如期举办,智慧银川与乌镇互联网、贵阳大数据并列为我国信息领域里产政结合三大热点城市。三大创新:一是购买服务+专业运营,智慧城市+资本市场。银川市与中兴通讯合资共建,成立国有控股的中兴(银川)智慧产业有限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本投入,专业公司运营,解决了财政一次性投入过大以及政府人员技术知识体系更新换代的问题。通过智慧城市运营,实现了收益和投资回收,进而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嫁接资本市场,既完成前期投资的回收,还获得股票增值收益,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持续的资本支持。二是顶层设计,标准规范。打破过去“单一目标、垂直行业”的建设方式,实施以城市为单位的顶层设计,成立书记、市长为组长,各委办局一把手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类城市信息资源,大力推进互联互通、数据融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利用“研+产+标准组织”的形式,由研究院进行可落地的创新研究,研究成果建成后交付产业公司,并将最佳实践经验传递至国际/国内标准组织形成标准规范,打造“闭环正反馈”的智慧生态系统。三是创新“一图一网一云”架构。“一图”通过部署的各类物联网感知终端,结合全景三维地图,对城市各要素进行空间节点定位,支持多行业应用基于一张图直观呈现,解决城市的可视化、动态化管理问题。“一网”建设一张多部门共享的传输和传感网络,通过调整宽带网络实现“地面”和“云端”的直接对话。“一云”将城市中可利用的数据资源统一集中到云端,实现城市基础数据融合、多业务海量数据汇聚互通,并对城市大数据进行存储、挖掘、应用。“三大特色应用”:一是智慧政务致力于宽进精管。采取一站式审批,通过多窗口和不同审批业务之间的数据共享,实现串联改并联审批模式,实行全新的流程再造。实行备案制,通过一站式审批和网上审批沉淀下来的大数据科学分析确定备案制审批事项,通过审管互动平台,解决备案制存在的风险,通过大数据筛选,对违规高发群体进行高频次抽查、精准监管,同时为调整产业结构、产业布局提供科学依据。开展网上审批,通过打通信息孤岛,运用生物识别、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让市民在家中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申、审、颁”一条龙服务。二是智慧社区架起亲民桥梁。智慧社区主要提供4类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健康养老服务、全能网格服务。优化公共服务资源,截至目前,银川部署智能快递柜、智能垃圾桶、免费WIFI、人脸识别门禁、大气与噪音监测系统、直饮水改造、智慧医疗系统等11项智能化设备配套的社区数量已达到20个,预期到今年年底数量增加到100个以上。汇聚商业服务资源,打造微商圈+冷链生鲜配送柜模式,打通大型商超,批发市场,汇聚社区周边商业资源。打造新型医养模式,通过天天体检屋、网络医院及远程诊断等健康惠民设施和技术,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的医疗、养老、保健等服务。创新全能网格队伍,打造包含安全员、私人医生和服务专员在内的全能化基层网格服务队伍,落实网格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居民数据、反馈舆情、落实政策,将市、区、街道、社区的层级管理模式扁平化,为社区居民提供面对面亲民服务。三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衍生新产业、新业态。以智慧银川品牌影响力为引领,加大政策扶持、资金配套和人才引入力度,吸引与智慧城市相关的智能快递柜、智能水表、智能垃圾桶、净水处理系统等龙头企业落户银川,打造“互联网+”下的新“前店后厂”的智慧城市产业园建设模式,带动就业的增长。
【简讯】
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次会议。12月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总结谋划好改革工作,对做好明年和今后改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总结经验、完善思路、突出重点,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发挥好改革先导性作用,多推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的改革,多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关于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方案》《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围填海管控办法》《关于加强“一带一路”软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2016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过3年多努力,一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出台实施,一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取得重大突破,一批重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正在形成,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要统筹协调各方面改革工作,增强改革定力,加强改革协同,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办法,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推动改革落地见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总结报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落实中央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三、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11月11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豪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陈豪书记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抓好重要任务、重要领域、重要试点,抓牢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把改革推向深入,确保中央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落实,圆满完成全年改革任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积极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意见》《云南省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四、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2016年12月1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豪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陈豪书记强调,坚定改革信心,保持改革定力,压实改革责任,以钉钉子精神谋划改革、推进改革,确保全年改革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云南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年12月30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豪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陈豪书记强调,要多推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不断夯实基础、积厚成势,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发挥好改革先导性作用,确保改革方案精准务实、清晰明确,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要对账盘点3年来的改革工作和今年年初确定的改革任务,回顾总结进展和不足,确保改革紧跟中央步伐、结合云南实际,创造性地破解制约发展瓶颈。要科学谋划明年改革任务,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事项,牢牢扭住重点领域改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改革任务。要全面优化改革推进机制,理顺责任关系,重视总体部署,分层推进实施,形成推动改革的整体合力。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云南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实施办法》。
中共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