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初步形成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民主体系
二、我市探索开展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
三、石林县供销社行业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四、盘龙区金沙社区“居民议事厅”开创社区自治新模式
一、我市初步形成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民主体系。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渠道,以制度建设推动民主协商规范化,民主协商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政党协商规范化。出台《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印发《中共昆明市委2016年度政党协商计划》,不断强化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规范化建设。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征求意见协商;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协商;对财政工作情况进行座谈协商;对扶贫工作、重要人事调整进行专题协商;对各民主党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协商。完善和落实市委领导同民主党派负责同志交友联系制度,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友谈心、暑期谈心等约谈协商制度;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诤友”、“挚友”作用,通过代表提出建议、提案的方式,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办理代表建议292件,提案437件,面商率和办复率均为100%。二是人大政协协商制度化。建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前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立法职能,制定出台《关于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的意见》,强化人大主导、各方参与的立法形式。在按照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多方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修订昆明市地方性法规69件;起草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7件,不断加强立法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建立视察和专项督查协商制度。市人大、市政协先后组织开展呈贡新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多项重要工作的专项监督,对省市确定的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情况、市规委会审议通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执行情况和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将视察报告提出建议的落实情况列入督查,以督查推动项目的落实。建立书面征求意见制度。在地方性法规制定、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通过书面形式广泛征求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发布法规草案,听取和收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人民意志,维护群众权益,提高立法水平。建立会议通报制度。市委全会和全市性重要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定期召开座谈会、报告会通报情况。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30次,市政府及组成部门举办新闻发布会245次。建立建言献策协商制度。在“两会”期间,通过小组讨论、大会发言、联组发言、专题协商、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渠道进行协商;在闭会期间,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项督查协商。设立了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信箱,在《昆明日报》和相关网站上公布了代表联系方式收集社情民意。三是政府协商民主化。组建由22名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昆明市科学发展决策咨询特聘顾问和由90名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专家组成的昆明市科学发展决策咨询专家库,对各项重大事项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市县两级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设外聘法律顾问9名、外聘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6名,全市各县区、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45个市级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组织2200余人(次)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法律培训等工作。建立听证会协商渠道,开展重大决策听证417件,实现了与政府决策层的“零距离”接触和平等对话。先后开通书记电子信箱、书记工作电话、12345市长热线、市长电子信箱、市长工作电话、市长微博、手机短信、邮政信件、群众来访等协商受理渠道,架起政府与群众协商便捷通道。四是基层协商畅通化。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建立乡镇(街道)协商、社区协商、村(居)民小组协商、楼栋协商等分层次联动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村(社区)制度,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及民情恳谈日、社区(驻村)警务室开放日、党员之家、青年妇女之家、“两代表一委员”活动室互联网络、QQ、微信等有效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民主协商活动,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委统战部)
二、我市探索开展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我市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重点,探索开展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放管服”改革落实出实招。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建立政务服务评价新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具体工作,制定出台了《昆明市政务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评价工作的原则、内容、主要任务,成立评价工作协调组,建立联络员制度,把评价工作列为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搭建评价工作机构,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评价工作制度机制。通过政府采购,经多方比较,引入曾负责多地政务服务评价工作、在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上有先进经验的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开展第三方评估,从2016年三季度开始,以季度评价为周期,连续三年开展评价,力争做到行政审批部门全覆盖。二是实行管评分离,确保评价公正公开。以企业为评价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政府部门在全市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工作中,不参与、不干预、不引导、不护短,改变过去政府部门“自己评自己”、“内部评内部”的现象,确保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设计指标体系。围绕“放管服”改革存在的困难问题,科学设计指标体系,共设置了18个大类、151项指标,内容涵盖群众满意度调查、办事规范等政务服务方方面面的内容,确保评价指标能够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部门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的工作落实情况。首轮评价选取了与“放管服”改革联系最为紧密的发改、工信、国土、住建、规划、环保和公安消防等七个部门作为评价对象,以挖掘市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抓手,通过梳理项目清单、投资环境评估、深度访谈、典型案例回溯等方式,对指标体系进行大数据分析,找准以上部门在“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不断优化服务。四是发动市民参与,确保评价科学民主。第三方评价机构通过问卷调查、拦截访问、暗访、舆情收集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市民可通过知名网站、贴吧、论坛、微博等渠道,发布意见建议或感受,群众的意见是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体现为民服务宗旨。五是实现成果转化,为领导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在开展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过程中,同步开展“昆明市政务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课题研究,为评价工作提供理论支撑。评估结果由第三方评价机构转化为《昆明政务要情参阅》和《一把手必读》两份内刊,每季度报送市级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参阅,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目前,已根据首次评价结果,编发《昆明政务要情参阅》(第1期)和《一把手必读》(第1期)。(市政务服务局)
三、石林县供销社行业综合改革取得实效。石林县作为全省供销社行业综合改革试点县,紧紧围绕改革重点,抓牢行业改革定位,开拓创新、多措并举,供销社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荣获“云南省行业综合改革先进单位”称号。一是深入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企业改制工作。完成7家改制重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重建,有力促进了供销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完成9家企业改制及财务清算工作,实现剩余资产3245万元,变更土地产权50宗141.23亩。发展全资、控股、参股的社有企业9户,总股本达到5746.5万元。二是深入推进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的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民合作方式,成立 “石林县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会计核算、项目申报、贷款融资、教育培训等综合性的社会化服务。将农民合作社建立在产业链上,成立“石林板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推动了农户之间的“户户联合”的合作社向“社社联合”的合作社转型升级。三是深入推进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按照“统一布局、分批启动、三年完成”和“外观统一、标识规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服务综合”的要求,建成标准化农村综合服务社20个,其中:新建5个、改造10个、提升5个。经营场所面积达到2905平方米,实现总投资287.10万元,服务农户19830户。四是深入推进以“五自”经营为重点的化肥经营体制改革。实施供销系统化肥经营体制改革,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负法律责任”的“五自”经营机制,搭建“三农” 服务平台。自2015年以来,发展直营网点87个,批发网络终端18个,经营方向由过去管零售转变为以批发业务为主,批发量由过去的2000吨增至1.9万吨,实现农资经营总额6918万元。五是深入推进以素质提升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战略。全面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建立内引与外培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各类培训25期,培训1180人,其中:农产品经纪人中级(持证)培训200人;庄稼医生培训55人;农业科技培训350人;综合服务社、超市店长培训50人;八类急需人才培训95人;干部培训(含外出学习培训)88人;其他培训(行业、岗位、法规、党务、政务、管理等) 342人。(石林县委改革办)
四、盘龙金沙社区“居民议事厅”开创社区自治新模式。盘龙区青云街道金沙社区以“面向家庭、服务群众、贴近生活”为宗旨,依托社区党组织,成立了“居民议事厅”,积极推行居民议事制度,强化居民民主自治,构筑社区组织与居民直接沟通与交流的平台,开辟了一条联系群众、优化决策、化解矛盾、改进工作的新途径,有效推动社区各项建设和谐发展。一是代表构成多元化。居民议事厅代表实行民主推荐,主要由居住在本社区居民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共单位及物业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社区“五级治理”理事会成员代表等20多人组成,代表各自不同的群体,将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交议事厅商讨,研究解决的途径和办法。二是权利义务法定化。规定了代表有提出议题权、监督评议权、表决权、调查权、列席权、反映意见和建议权、督办权7项权利,履行联系居民及辖区单位、按时参加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反映督办事项5项义务,充分发挥代表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三是议事会议制度化。以“共议百姓关注事,和谐社区献良策”为主导思想,建立健全居民议事会议制度,每月15日定期召开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围绕党政群团工作、公共服务、环境秩序、日常生活、公共文化、社会治安、社区建设、党风廉政建设8个方面开展议事,居民对社区管理有参与权,议事代表可在社区两委的分配和安排下,直接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发挥和调动居民群众和议事代表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四是程序规则规范化。严格按照提议、商议、审议、决议、公示五个程序开展议事活动。居民群众或居民代表提议:社区居委会采用问卷征集、入户征集、媒体征集、微信平台征集等方式征集议题,根据审议八个方面的内容对议题进行归档、建档,提交社区“两委”商议,议题事先向居民公开,对议题感兴趣的居民皆可申请列席审议会。社区“两委”商议:社区党委和社区居委会召开会议对议题协商讨论,有效议案提交居民代表大会审议,无效议案及时在社区公示栏及微信平台上反馈。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对有效议案进行可行性审议、评估,对议案的实施方案、经费保障、人员保障等进行研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实施方案,上报“五级治理”理事会决议。社区“五级治理”理事会决议:社区“五级治理”理事会召开会议对上报的议题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交由社区根据人员分工,由专人负责办理落实。公示:议案办理过程全程透明化运作,并接受居民代表监督,议案办理完毕后,在居民议事厅召开议案办理反馈会,向代表通报办理情况,并及时通过社区宣传栏及微信等平台公开。自居民议事厅成立以来,通过群众提、“两委”商、代表审、理事会表决,办理了30多件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议案,解决率100%。议事厅成了社区与居民的“连心厅”,居民群众有话到议事厅来说,有事到议事厅来办,有意见到议事厅来提,形成了社区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长效机制,凸显了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实现了社区服务体制、机制的创新,提高了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市民政局、盘龙区)
中共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