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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政策吸引金融企业入驻金产园

来源:昆明信息港日期:2016-07-19 18:41

昆明金融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金产园区”)是构建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自2011年4月,省、市共同启动金产园区建设以来,省市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着力推进金产园区建设发展,金产园区“一园两片”(西山、呈贡两个片区)规划总面积11663亩,截至去年年底,累计总投资达345亿元,其中政府投资达126亿元(主要为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投资),社会投资达219亿元(全部为已入驻园区项目投资)。

为了加快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的建设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多次调研、认真研究,今年初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尽可能吸引正规的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入驻;同时,也积极鼓励分支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入驻,根据昆明的实际情况,使金产园区形成多种金融业态共处的金融聚集区。

瞄准总部机构 贡献突出奖励一事一议

指导性意见的目标,是尽可能吸引正规的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入驻,同时也欢迎和鼓励金融分支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和有带动作用的总部机构入驻,结合昆明的实际情况,希望金产园区能形成以多种金融业态为主,并与总部经济共同发展的金融聚集区。

在支持的对象方面,是指入驻金产园区“一园两片”的规划范围内的正规金融机构和有一定公信力、权威性的金融服务企业。此外,为促进金融机构入驻园区,针对入驻园区的除金融类以外的企业包括总部经济,对区域性经济发展、金融发展有带动效应及突出贡献的机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扶持。总的来说,就是对入驻园区内的正规金融机构予以对机构入驻和高管个人两种类型的奖补;对入驻园区内的金融服务机构只对入驻机构予以奖补,奖补标准基本是正规金融机构标准的一半。

奖励标准

金融机构奖励 补助金最高2000万

在金产园区购买土地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法人金融机构及独立法人总部在昆明市以外的一级分支机构,按自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400元/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按照4:3:3比例分3年兑付,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在金产园区内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法人金融机构及独立法人总部在昆明市以外的一级分支机构,按所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资金按照4:3:3比例分3年兑付。

金融机构二级(包括独立法人总部在昆明市的一级分支机构)及以下分支机构在金产园区购买土地自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补助标准按照上述减半执行。要注意的是,自建、购买的办公用房,若5年内转租、出售,则需全额退回补助资金。

此外,金融机构在金产园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每年按不超过所租用办公用房租赁价格的30%补助,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每年一付,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

对通过自建、购买、租用自用办公用房方式入驻金产园区的金融服务机构,最高补助标准参照对法人金融机构入驻的标准减半执行。

金融监管机构入驻金产园区适用金融机构享受的政策;对区域性经济发展、金融发展有突出带动效应和贡献的机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补助高管人才 每年最高25万奖励

对入驻金产园区法人总部或一、二级分行(公司)的金融机构本级的在职高管人员,按照其在当地社会作出的贡献予以奖补。各片区根据实际情况,金融机构高管每人每年奖补不超过25万元。

对入园金融机构引进金融高端人才(人数不超过入驻机构高管人数的30%)在昆明购房、租房的,10年内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补助。高端人才及配偶子女在昆明安家落户,高端人才还可享受金融机构相应高管人员享受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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