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明确监督责任
1. 根据《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精神,年初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对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及有关要求;机关党总支督促全室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室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向市纪委报告。
2. 年终在第一纪工委的指导下,对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组织检查考核,提出考核等次评定建议;及时向室务会和第一纪工委报告全室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3. 认真组织抓好室反腐工作,提出反腐工作计划,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室的党建、业务考核制度中,同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我室党政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在抓好主管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凡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亲自部署,直接过问;凡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 维护党的纪律
4. 始终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全室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查找问题、抓好整改、把守纪律作为底线,把讲规矩作为自觉,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5.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全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落实“四个全面”各项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
6. 在室务会的领导下,检查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督促全室干部职工切实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加强对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室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事项。
7. 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加强请示报告的通知》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督促检查全室干部职工中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三、 严肃执纪问责
8. 加强对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固定资产采购、课题研究、决策咨询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
9. 落实与室中层干部谈话制度。机关党总支协助室主要领导与负责室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要与中层干部每半年至少谈话一次以上。对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约谈;对已经出现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约谈。
10. 开好室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第一纪工委的指导下,督促室领导班子及成员充分做好会前准备,认真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11.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对拟任用干部,在公示结束后,室务会先指定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分管领导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再予以任命。谈话时被谈话人作出廉政承诺,承诺书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12.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室主要领导述廉报告要报第一纪工委备案,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述廉报告须报主要审签后,在全室公示,在全室干部职工大会上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
13. 积极与审计部门配合,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有关规定,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和审计结果运用。
四、 深化作风监督
14. 持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突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干部调整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跟踪“四风”新变化、新形式、新动向,狠刹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等行为。
15. 监督检查全室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的情况,规范全室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坚决查处。
16. 持续深化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六个严禁”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加强宣传教育、自查自纠、规范权力运行,严肃查处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以权谋私等行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发展环境。
五、 严肃查处腐败
17. 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在室务会的领导下,督促和检查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实施细则的违纪行为、以及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处工作。
18. 指导督促开展“小金库”清查治理活动。杜绝发生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19. 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干部作风、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教育警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六、 深化廉政教育
20. 在室务会的领导下,通过开设干部“大讲堂”、网站建设和微信交流互动平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更广泛更深入的宣传、教育,确保全室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及一系列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大力宣传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及时通报查办的典型案件。
21. 在室务会的领导下,督促和指导全室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七、 严格考核监督
22. 加强对考核的督查,促使责任制落到实处。在室务会的领导下,机关党总支协助室务会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督促检查。将全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和工作报告,报告上级党委、纪委;同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奖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