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是云贵高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是昆明人民的母亲湖,哺育了世世代代的昆明人民,孕育了灿烂的滇池流域文化,是昆明最宝贵的资源、最靓丽的名片。但随着滇池流域的人口增加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滇池水体水质逐渐恶化,生态系统受到破坏,成为全国污染最严重的湖泊之一,滇池遭受了前所未有的严重污染。滇池清、昆明兴。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滇池时强调指出 “滇池本来是云南特别是昆明的一颗明珠,现在反而成了昆明乃至云南的一块伤疤,损失实在太大了”,要求昆明市“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生存之基、发展之本,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省委、省政府对滇池治理工作也高度重视,2016年1月李纪恒书记到昆明调研并在推动昆明市改革发展座谈会上讲话强调:“昆明市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投资、更快的节奏抓好滇池治理,以水环境质量改善取信于民,争取早日再现滇池水清、岸绿、河畅的美丽风采”。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滇池保护治理工作,把滇池保护治理作为头号工程、头等大事,通过实施滇池治理“六大工程”,落实“彻底截污、水体转换、生态工程”三大任务,滇池保护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定位,滇池保护治理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亟待通过采取超常规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滇池保护治理工作更上新台阶,为早日还昆明人民一湖清水、建设美丽和谐宜居家园而努力。
一、 “十二五”滇池保护治理取得突出成效
“九五”以来,滇池流域作为国家水污染防治重点,昆明市连续实施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四个五年规划,滇池保护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入湖水质不断提升,综合污染指数明显下降,湖体水质企稳向好。
(一)项目实施力度不断加大
昆明市委、市政府把滇池治理作为经济社会建设的头号工程来抓,《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确定治理项目共计101个,总投资420.14亿元,截至2015年底,已完工项目57个、调试10个、在建25个,开展项目前期9个,累计完成投资289.79亿元,投资完成率为69%,是“十五”总投资22.32亿元的近13倍,为“十一五”总投资171.77亿元的168.7%,是滇池治理保护投入最大的五年。
(二)治理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滇池治理设施不断健全,基本形成了系统的截污治污体系;基本实现生态补水,初步构建了健康水循环体系;湖滨湿地系统基本建成,城市生态隔离系统初步建成,流域生态系统逐步形成;城市发展基本实现了“湖进人退”、“还水于湖”,流域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良性互动格局正在形成。
(三)总量控制目标完成较好
2015年,滇池流域点源和农业农村面源化学需氧量入湖量为1.78万吨,比2010年削减12.75%;氨氮入湖量为0.48万吨,比2010年削减了13.03%。其中,点源化学需氧量入湖量为1.47万吨,比2010年削减11.63%;点源氨氮入湖量为0.43万吨,比2010年削减了11.97%;点源总氮和总磷入湖量分别为0.52万吨和340吨,比2010年分别削减了10.28%和11.46%,完成了《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总量控制目标。
(四)水质规划目标基本完成
2015年,滇池外海除化学需氧量、总磷外,其它指标达到IV类水标准(总氮≤2mg/l);滇池草海除化学需氧量、总氮外,其他水质指标达到V类水标准,基本完成《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水质目标。《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考核的16个河流断面中,除新运粮河、海河2条河流外,其余14条达到考核要求。7个考核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松华坝水库、自卫村水库、宝象河水库、双龙水库水质为Ⅱ类,其余3个水库水质为III类,完成了《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目标。滇池外海水质由重度富营养化转为中度富营养化,草海水质污染指标大幅度下降,主要入湖河道水质不断改善,滇池总体水质改善明显。与以往的三个五年治理规划相比,“十二五”末的水质状况是最接近规划目标的一次,滇池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也是近年来最好的一年,2015年外海水质有4个月呈轻度富营养化。
二、 滇池保护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滇池总体水质仍为劣Ⅴ类
截污治污不彻底,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没有实现全覆盖,入湖河道支流沟渠截污不彻底,部分区域污水尚未得到有效收集,城市面源已成为滇池第二大污染来源,城市及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控制。2015年,35条主要入湖河道中仍有新运粮河、海河、金家河、采莲河、白鱼河5条河道因截污不彻底,水质不达标。在“国考”的16条河道中,新运粮河、海河不达标。另外,84条支流沟渠中大部分未实施沿线截污,只采取了末端截污,雨季合流污水溢流严重,雨污负荷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支流沟渠内雨污混合水溢流对主河道水体造成污染。
(二)项目建设塌进度
至2015年底,受排水管网建设滞后影响,滇池治理“十二五”规划的101个项目仅完成67个,累计完成投资289.79亿元,仅占规划批复投资的82.1%,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受片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道路建设的制约,排水管网建设实施缓慢。2015年计划完成排水管网建设项目13个,仅完成了1个,在滇池治理“国考”中多次被扣分,在国家审计和督查中多次要求整改。
(三)水循环体系未形成
牛栏江引水工程的实施,虽然初步构建了健康水循环体系,但仍存在湖体与河道生态用水短缺、城市雨水与再生水利用率较低、水资源优化调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环湖截污干渠干管及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由于片区支次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环湖截污系统不完善,效能发挥不充分。环湖截污工程设计能力是日处理污水55.5万方,现仅达到日处理4.13万方,不到设计能力十分之一。17座调蓄池只有9座在运行,原设计日处理污水20万方,但2015年全年仅处理了107万方。已建成的885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及运行经费普遍不落实,运营管理不规范,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四)综合管理水平不高
滇池流域环境管理跨部门跨行政区的协调不够;水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手段单一,执法力度不强;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不能满足新时期环境保护的要求,环境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河道三包责任落实不力,人员和经费投入不足;湖滨湿地管理维护长效机制不健全,国家审计和督查中专门提出了龙门、晖湾、西华、观音山等湖滨湿地管护不善等问题;滇池治理未充分纳入城市治理体系和全民参与中。
(五)资金筹措压力大
滇池治理项目多属于公益性非盈利项目,“十二五”期间昆明市筹集的167.17亿元资金主要依靠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信托贷款、企业债券发行等方式筹措,资源配置不足,存量债务大,且进入偿债高峰期,融资困难;随着“十三五”期间治理项目的实施,资金压力持续加大。
三、 “十三五”时期加强滇池保护治理的对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紧扣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国务院和云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部署,以“区域统筹、巩固完善、提升增效、创新机制”为方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六大工程”为抓手,提升流域污水收集处理、河道整治、湿地净化、水资源优化调度效能,实现“山水林田湖”综合调控,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突出科学性、系统性、精准性,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水环境质量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目标导向原则。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为框架,湖河流水质改善、湖泊水质改善、蓝藻水华控制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等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分流域、分区域的质量改善清单和目标,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质量改善责任,将数据梳理、问题分析、措施设计等细化到具体单元,实施网格化精细管理。
2.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以滇池水污染、水生态和水资源三方面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查找分析原因、科学确定目标、研究提出对策,淡化常规性、一般性任务要求,突出针对性、差异性和可操作性任务要求,以提升系统控源水平、发挥生态湿地功能、构建健康水循环为重点,因地制宜提出解决方案。坚持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地表地下,陆域水域,点源与非点源,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统筹的系统思维,构建多措并举、协调推进的格局。
3. 坚持可行性原则。鼓励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制度,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创新实践,综合考虑“技术、制度、方法和实施”等可行性,进一步发挥自主能动性,强化与上位规划、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提升相关治理技术集成与高效运用的可行性、治理模式创新的可行性、管理及运行机制可行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4. 坚持公众参与原则。把听取公众意见、非政府组织参与作为规划编制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率先公布环境质量目标和规划内容,防治方案、达标进程等,及时公布“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阶段性成果,规划实施进展,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多渠道引入社会公众参与决策。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滇池水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滇池湖体富营养水平明显降低,蓝藻水华明显减轻,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确定的水质目标得以实现。
具体目标:滇池外海水质稳定达到IV类(COD≤40mg/L);草海稳定达到V类;主要入湖河流稳定达到V类;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四)重点任务
1. 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构建流域生态安全格局。一是产业结构调整转型。依托云南省滇中产业新区的建设,以调整社会经济产业结构与布局为重点,引导冶炼、化工等行业以及人口和产业向流域外转移。流域内工业向园区集中,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门槛,并加速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生态化升级改造。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先发展金融、研发创意、信息与软件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商务会展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提高第三产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例。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重点,加速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六大新兴产业。以园林园艺、苗木种植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为主线,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基本实现用现代工业装备农业、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现代管理方法管理农业、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素质,建立起昆明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生产体系。二是优化空间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坚持量水发展、以水定城。主城片区有序推进人口转移、功能疏解,加快工业企业搬迁,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增强科技研发、金融商务、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服务功能;在呈贡片区优化生产生活布局,发展新型城市社区,提升科教研发、交通枢纽、信息服务等核心功能;在晋宁片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康体养生等产业。以环境容量为基础,加强总量管控,明确流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上限,调控流域内产业规模和开发强度;加强环境准入,制定流域产业发展环境准入条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严格执行《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严守城市发展红线,控制城市扩张。划定滇池流域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流域空间开发的底线;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体系。
2. 完善污染物控制体系,削减污染负荷存量与增量。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坚持城镇污染源控制,提升污水处理系统、环湖截污系统效能,控制生活污染源、城市面源,进一步削减城镇入湖污染负荷;推进农村农业污染综合整治,集中处理农村污水及垃圾,提高农村村落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与污水收集率,发展清洁农业,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生态经济,控制农业面源。一是工业污染源防治。根据国家“水十条”要求,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对已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进行环境管理强化监督与检查,使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巩固达标成果,对未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要强制其建立污水处理设施,使其产生的废水达标排放。继续开展污染源排放许可证核发,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继续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工业集中度达到90%以上。开展清洁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有色、化工、电力、机械、烟草、建材等实施清洁生产的重点行业,鼓励开展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开展持续性清洁生产工作。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流域内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能力,完善自动在线监控和信息化系统。二是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对主城区老旧排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对排水管网进行维护、清淤;继续实施环湖截污东岸、南岸配套收集系统完善项目,全面提升环湖截污系统效能。“十三五”期间,流域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2.5万立方米/天,其中,主城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8.5万立方米/天,再生水处理能力6.5万立方米/天;再生水收集管网129千米;新增污泥处理能力550吨/天;改造老旧管网210千米,改造35座老旧泵站,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到“十三五”末,滇池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227.5万立方米/天。以“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置”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四级管理体制为原则,进一步完善流域垃圾收集、运转、无害化处理系统。加强滇池南岸晋宁县垃圾清运能力,继续实施嵩明县和呈贡区旧垃圾填埋场封场、截污、绿化。实现流域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处理率达到70%以上。三是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城市面源污染控制是滇池流域“十三五”水污染治理的重点任务。第十三、十四污水处理厂建设中预留雨季城市面源负荷削减能力;加强城市面源收集能力,新增雨水调蓄池容量5.4万立方米/天;加强已有调蓄池与污水处理厂联动运行,充分利用第一、三、五、七污水处理厂已有雨污一级强化处理设施,削减雨季超量雨污负荷;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加强道路两侧及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初期雨水截留净化能力,实现城市面源污染有效控制。四是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截至“十二五”末期,滇池流域及补水区80%的村庄已完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但收集处理效率较低。“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农村已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且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落实运行和管护人员经费。在滇池流域及补水区每年实施测土配方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30万亩,合计实施150万亩。每年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000台,减少薪柴消耗保护地表植被,开展农村病旧沼气池改造和补水区养殖小区沼气工程,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使示范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对禁养区内复苏的畜禽养殖依法取缔,巩固禁养成果。
3. 理顺健康水循环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一是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流域年度用水计划,实现流域内年度用水总量控制;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与水资源有偿使用,强化用水定额的执行和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对重点取用水户的监控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计量征收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二是提高用水效率。精准制定再生水利用激励政策和节水技术改造。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积极推进水价改革;鼓励和支持高效节水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大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先进的节水工艺和技术,不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大力推广管灌、喷灌、微灌等工程节水技术和生物农艺节水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继续推进再生水配套工程和管理平台建设。开展主城及环湖重点片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昆明主城、环湖集中式再生水地理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平台,鼓励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在空港、经开、信产等工业园区重点推进再生水处理站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加强流域内雨洪存蓄与净化改造。加强雨水资源化利用,新开发地块优先采用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新建道路、广场、绿地应采用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草沟等小型、分散式低影响开发设施,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控制在40%以上。三是完善健康水循环体系。充分利用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尾水外排及资源化利用工程,进一步完善流域健康水循环体系。实施牛栏江——草海补水通道应急工程,满足草海生态用水需求;建设外海北部水体置换通道,促进滇池水质改善;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调度,制定和完善滇池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完善流域健康水循环。
4. 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恢复流域生态功能。开展上游至下游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工作,全面恢复流域生态功能。提升饮用水源地水质,加强河道小流域综合整治,消除黑臭水体;进一步恢复湖滨生态系统,提高生物多样性;多措并举开展内源污染治理,有效改善滇池水质。一是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主要饮用水源地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划,开展围网、定桩、警示牌设置等防护工程,严格限制人为活动;加强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沿岸截污治污、生态修复等手段,维持和提升饮用水源地水质,确保滇池流域饮用水源地全面稳定达到地表水III类的要求。二是深入开展河道连片综合整治。重点开展新运粮河、盘龙江、宝象河、海河、金汁河、马料河、洛龙河、东大河等河流支次沟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实施河道截污、底泥清淤、河道生态修复等措施,消除黑臭水体,改善水质;通过沟渠截污、清淤、生态河堤整治,提高污水收集率,改善片区排水沟渠水质;开展补水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补水区水源水质。三是恢复湖滨湿地生态系统。巩固“四退三还”成果,开展湖滨湿地塘库系统构建、湖滨带基地修复与植被扩增及草海水态系统构建和稳定化,恢复湖滨湿地自然属性;开展草海片区、斗南片区、昆阳片区,滇池外海西岸以及官渡区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开展滇池南部湿地布水与净化工程,实现湿地与河道、湿地与湖体连通;加强对斗南、王官、东大河等已建成湿地的管护,完善健全湿地管理长效机制。四是推进内源污染治理,改善湖体生境。滇池部分河口区污染底泥积累深厚,需要在草海、外海及入湖河口疏浚和处置淤泥670万立方米;蓝藻水华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有效控制,需新增蓝藻处理设施6套,继续加大对重点区域富集蓝藻的清除力度。
5. 强化制度完善,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监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强化制度创新,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监测网络,实现信息共享,推进精细化管理。一是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推进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及责任机制与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监管机制;构建水质、水量、水生态一体化管理体系,实现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效能提升;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行绿色信贷;建立激励机制;完善水环境补偿制度;健全法律法规与流域标准体系;建立流域跨部门、区域的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构建全民监督体系。逐一排查水质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强化各级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严格目标任务考核。二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所有排污单位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流域内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加强基层环保执法能力建设。三是完善监测网络。根据国家“水十条”要求,“十三五”期间,全面完善和提升流域环境信息化监测网络。主要包括滇池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主城区排水系统数据测量,滇池流域蓝藻预警监测体系等。开展滇池流域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