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动态第9期
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听取昆明市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汇报
二、我市探索"互联网+"智慧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五华区创新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新机制
四、东川区医疗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听取昆明市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汇报。2016年4月28日,省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专题听取了我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国资国企改革以及昆明市、大理市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在听取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后,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纪恒强调指出:昆明市委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推出了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商事制度改革、医师多点执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创新社会治理等一批改革创新举措,体现了昆明特色。纪恒书记要求,作为全省综合改革试验区,昆明市在全面深化改革上还有很多潜力可挖,还有很大文章可做。昆明市要锐意改革,在全省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前列、当表率,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出经验、作示范,以改革领先支撑发展率先,不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活力和内生动力,当好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火车头、领头羊。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程连元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改革办主任柳文炜从坚持高位统筹,组织保障抓到位;坚持建章立制,调研谋划抓到位;坚持突出重点,关键领域抓到位;坚持试点先行,边试边改抓到位;坚持跟踪问效,督察考核抓到位;坚持营造氛围,宣传引导抓到位等"六个坚持、六个抓到位"的主要做法,从聚焦稳增长、调结构,经济体制改革率先突破;聚焦抓统筹、补短板,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聚焦惠民生、增福祉,民生领域改革持续加力;聚焦强功能、提品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聚焦保稳定、促和谐,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聚焦护生态、优环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聚焦转作风、从严管,党建纪检领域改革全面发力等"七个聚焦"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作了全面汇报。(市委改革办)
二、我市探索"互联网+"智慧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依托现有资源和社会力量,积极探索"互联网+"智慧化养老和个性化养老服务模式,搭建"三心"养老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企业用心":企业服务机构通过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引入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开发 "智慧养老平台",将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检查要求、工作流程,护理部经理、主管、组长26种纸质检查表格植入到平台中,通过手机APP实现护工工作计划、工作提醒、工作自动采集、工作检查全流程智能化、信息化、无纸化管理,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家属放心":为老年人建立数字化档案,提供健康管理。家属通过手机APP、电脑可随时了解老人安全、健康、生活等基本情况;血压、血糖等健康信息;按时用药、用餐、日常护理等工作完成情况,还可以与老人视频语音互动。运用智能化手段,对老年人实现定位、监控、跌倒报警、呼叫防走失报警、远程开关电器、居家有毒气体侦测等安全防护,让家属放心。三是"老人安心":通过养老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养老与便民资源,提供智能手机点餐、法律服务,家政便民送货上门、物业维修、家电维修、代购代缴、身体体检、陪同就医等18个大项108个小项服务内容。举办电脑公益培训班,让老年人学会一些基本的发贴、发信等上网基础知识,建立老年人舞蹈、歌唱等娱乐兴趣小组微信群和QQ群,为老人提供一个时尚、便利的交流平台,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市民政局)
三、五华区创新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新机制。五华区针对辖区案件多、任务重等特点,以人民调解进法院为着力点,拓格局、抓调解、促对接,设立"五华区民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诉调对接"矛盾化解新机制,实现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满意度大提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五华区先后荣获了"全国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项荣誉;2012年-2015年连续4年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主要做法:一是建立"一制度四机制",推动诉调对接依法依规高效。建立诉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民事涉诉调委会定期召集法院、司法局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对调委会在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协商,总结工作亮点,汇报阶段工作情况。建立诉前开展调解工作机制。对起诉到法院的民事纠纷案件适宜人民调解的,法院在审查立案前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引导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建立诉中委托调解工作机制。法院立案受理案件后到做出裁判文书前,对通过人民调解更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诉讼期限内,经主审法官同意,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调解期限或由法院指定调解期限。经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调委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法院及时作出裁判。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依据案件实际情况,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经调委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的,人民调解员应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建立诉讼调解保障机制。做到三个纳入,将民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纳入全区大调解工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以奖代补",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中,司法局负责审核指导人民调解案件,法院负责考核调解工作绩效。2010年-2015年,全区共受理调解纠纷6.94万件,成功调解6.92万件,纳入"以奖代补"5.66万件,发放案件补贴321.327万元。二是突出四个重点,让诉调对接成为解决问题优选途径。抓好调解优先。凡适用调解的纠纷一律先纳入诉前调解,立案前分流适合人民调解的案件,先取号指派到民事涉诉调委会进行调解,实现了简单纠纷诉前快捷化解,复杂案件诉讼解决,减轻了审判业务庭案件压力。抓好包保调解。区法院设立5个包保调解组,由1名法官、1名书记员和1名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对民事涉诉调解委员会受理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包保调解,变"坐等调解"为"主动调解"。抓好程序确认。对当事人提出司法确认的案件,由法官当即进行审查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对当事人申请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的,由法官审查后制作民事调解书。强化当事人即时履行力度,以最短时间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消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书"效率的顾虑。抓好结案反馈。调委会调解成功与否,要向法院提供反馈意见,完善矛盾纠纷受理、结案的衔接,为法院对案件的立案提供依据,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处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三是构建"一室一庭三调委",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人民调解引入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对立案前的纠纷开展调解。不断拓展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领域。2011年-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室共调解各类案件受理各类纠纷2880件,调解成功率为99.8%,有效分流了法院庭前调解案件,减轻法院负担。成立小额速裁庭。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给付之诉的案件,实行小额速裁,提高调解纠纷的效率。自2013年6月小额速裁庭成立至2015年底,共审结案件5275件,占民事案件审结数1.95万件的27.06%。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六统一"原则,由人民调解员进驻派出法庭,对医疗纠纷进行先行调解。2012年-2015年,共调解医疗纠纷案件177件,其中涉及死亡案件87件,调解成功率100%,涉案标的金额1400余万元。成立保险行业调解委员会。聘请素质高、具有专业知识的调解员进驻法院工作,及时调解日益增多的保险合同纠纷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督促保险公司履行义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诉讼成本与法院司法资源。成立民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职能职责扩充升级,促进人民调解与诉讼无缝对接。2014年成立至今,共接待来访群众432人,接听咨询电话161次,成功调解纠纷212件,涉及补偿赔偿金额910万元。
通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优化诉调对接机制,降低了诉调成本,提高了调解效率,提升了基层调解员调解能力及水平,得到了省厅领导的肯定和高度评价。2011年-2015年,依托诉调对接机制化解民事纠纷3033件,调解成功3031件,调解成功率99.9%,有效减少了信访、民转刑和群体性案件,推进维稳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化,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五华区委改革办)
四、东川区医疗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为解决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优以及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东川区创新体制机制,公立医院资源整合和鼓励民营医院发展同步推进,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一是取消药品加成,完善补偿机制。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取消多少、财政补助多少的原则,让利于民。除昆明市每年补助资金300万元外,按三家公立医院门诊药品加成收入每年的平均增长率计算,区财政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给予91万元、105万元、114万元补助资金,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建立绩效评价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把公立医院改革考核评价指标纳入目标管理,完善考核办法、评价方式,构建双层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激励与问责机制。区内除市级明确的东川区第一人民医院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和东川区中医院三家试点医院外,又将区妇幼保健中心确定为区级医改试点,开展了医务人员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试点。采取"定员、定岗、定薪"的模式,全员竞聘,薪酬按照绩效管理方案和薪酬管理方案确定,极大地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三是优化整合资源,实施股份制合作办医。区人民政府和云南城投共同注册成立股份制合作公司,实行股份制办院,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构建董事会决策、医院班子负责执行、监事会监督的分工负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实现出资人和管理者之间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实现公立医院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分权制衡,提高公立医院决策监督的科学性和经营管理的效率、效益。四是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按照国务院医改工作安排和要求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类医保经办机构整合成"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由中心统一对医院进行结算,实行医保向基层倾斜。在三家区级公立医院开展了22个基于临床路径管理的按病种付费试点;抗生素使用控制在32个品种以内,住院患者使用率为48%,门诊患者处方使用率为20%,急诊患者处方使用率为38%,各项指标均已达标。五是建立医药集中采购供应机制,改变以药养医状况。实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所有医疗机构药品直接通过"云南省药品耗材采购交易监管平台"向省招标采购局提交药品采购订单,省招标采购局通过系统向生产企业分派订单,生产企业再委托配送企业向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建立健全采购机制,除明文规定可以其他方式采购的特色药品除外,不允许公立医院私自网下采购药品,确保了药品安全。2012年12月1日起,东川区三家公立试点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一律不再加价销售,扭转了"以药养医"的局面。六是鼓励民营医院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采取有效激励措施,放开民营医疗机构设置,鼓励民营医院发展。目前,东川区共有民营医院4家,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家,民营中医馆1家,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元,占全区卫生医疗机构总资产的22%。逐步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格局。(东川区委改革办)
中共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