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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以铁腕整治违建“顽疾”

来源:日期:2016-04-14 18:08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昆明市临违建筑综合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盘龙区临违建筑综合整治工作,全力打赢依法整治临违建筑攻坚战,日前,盘龙区出台《全面开展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这次临违建筑整治的工作目标、各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工作推进的方式方法、工作成效如何考核、怎样监督问责等。

目标明确、职责分明、推进进度明晰、监督手段有力,《方案》出台将强力推进盘龙区下一步临违建筑整治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盘龙区的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把盘龙建设成为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区,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分工明确

街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

为确保今年拆临拆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盘龙区专门成立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对于各街道、职能部门的职责,《方案》做了详细分工,职责分明、一目了然。

其中,各街道办事处是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辖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全区工作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实行严格的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任务上肩,将整治任务包干具体到每宗违法建设,全力推进拆除工作。

工作职责有6项,包括负责建立健全各辖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机构,领导、组织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具体实施辖区整治工作,指导和协助各村、组(社区)查处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负责基层基础性工作。组织各村、组(社区)逐村逐户测量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面积;农村产业用地和地上建筑物面积,并进行公示,锁定存量,严控增量;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发现、制止、清理、拆除、报告等工作,并保障查控违法建设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需要;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自发现或者接到交办、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核查,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停水、停电、查封建设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确保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等。

“《方案》对街道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便于我们开展工作。今后执法人员会严格按照《方案》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内的临违整治。”联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人蒉俊称。

此外,对于区城管执法局、国土分局、住建局、规划分局、环保局、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的职责,《方案》中也进行了细化,做到各司其职、守土有责。

建章立制

5个机制让整治提速提效

整治临违建筑有相当的危险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临违建筑现象在盘龙存在,说明整治工作不会轻松,很可能要动大手术,要动大干戈。

在盘龙区临违建筑综合整治暨安全生产工作会上,盘龙区委书记夏俊松提出,全区所有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临违建筑综合整治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的基础上,既要坚定信心强力推进,同时在工作中也要注意把握政策,注意方法,切实把这件事情抓好抓实,办好办实,抓出成效。

夏俊松称,临违建筑的整治要依法依规进行,更要讲究方式方法。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方案》特别明确了几项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包保督导责任制。由区级领导对全区实行分片包保,督导检查重点社区,及时掌握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由组长、副组长组织,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听取各成员单位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将联合查处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及时反馈辖区督促落实。

建立联动查处、信息共享机制。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行高位统筹、源头监管、部门协同、信息互通、行政执法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联勤联动区、街道两级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提供城乡规划用地、施工、环保、食品药品、消防许可、房屋出租等信息;对于利用违法建(构)筑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安、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环保、消防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许可证照及验收手续;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建设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在验证、调阅材料以及停电、停水方面要给予积极配合。上述部门在接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函告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每个社区(村委会)设置至少一名违法建设联系人,每个村小组至少设置一名监督员,与数字城管监督员共同履行违法建设监督职责。同时,充分发挥公安部门流动人口协管员作用,使其参与到违法建设的日巡查工作中。各监督、联络员每天对负责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各自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零申报”制度。

建立违法建设管控网络机制。坚持“依法处置、应拆尽拆”的工作原则,按照市级要求建立市、区、街道、社区(村)四级违法建设管控网络机制中的后三级管控机制,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强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实现“拆一片、清一片、管一片、绿一片、靓一片”。各街道办事处要紧密结合社区(村)“两委”换届工作,抓好组织分工,严格管理社区(村委会)干部,做到“两公开、一承诺”,与换届选举人选举相关事项挂钩,即公开社区(村委会)干部的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公开社区(村委会)干部承租集体用地面积及地上建筑物面积;承诺不进行违法建设,现有违法建设坚决按上级组织要求进行整治拆除。

建立长效考核综合评价机制。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考评原则。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采取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的方式对各街道办事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纳入盘龙区城管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评。每季度将违法建设整治拆除工作情况通报区纪检监察部门。每年底,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法建设新增量管控不力,或者在整治拆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整治不到位,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明确进度

倒逼各单位列出拆除计划表

“各参与整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开展临违建筑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方案》提出,根据3月17日市委、市政府和3月18日区委、区政府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迅速组织辖区违法建设自检自查工作,对在建、新建的违法建设,要立即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已建成的,要第一时间制定方案,倒排时限,分步拆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督促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及时组织开展违法建设的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工作,摸清辖区内违法建设情况,制定整治拆除计划,按时限要求完成拆除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各村(居委会)、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负直接责任。

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属地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切实把控违、防违、治违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根据3月17日市委、市政府和3月18日区委、区政府会议要求,迅速组织辖区违法建设自检自查工作,对在建、新建的违法建设,要立即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已建成的,要第一时间制定方案,倒排时限,分步拆除。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督促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及时组织开展违法建设的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工作,摸清辖区内违法建设情况,制定整治拆除计划,按时限要求完成拆除工作。

对于工作的推进“速度”,《方案》也做出明确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于4月底以前,要对辖区内的物流园、仓库、厂房等租地建盖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摸底调查;5月底前对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道路两侧违法建设进行摸底调查;6月底前进行查缺补漏,并分别建立违法建设整治清单,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各街道办事处违法建设明细表列入目标考核进行监督管理,每月组织人员现场进行督查、检查。调查、统计工作要求4月底前完成并上报,6月30日前完成列入目标任务的新建、在建违法建设的整治拆除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其他类型违法建设的整治拆除工作。

签军令状

整治工作成效与年度考核挂钩

《方案》提出,各街道办事处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对违法建设的整治要严格执法程序,注重执法细节,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行为规范,还要明确政策导向,在城中村改造或城市开发项目的拆迁中,属于违法建设的,一律不能给予补偿。

同时,要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的关系。对新建、在建违法建设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确保整治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要立即细化整治方案,迅速安排部署,保证今年3月底启动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区级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统筹联动,认真制定本部门整治方案,认真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积极主动为辖区出谋划策,形成整治的强大合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盘龙区高度重视这次临违建筑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严格考核。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街道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整治工作成效与年度考核挂钩。

区纪检监察部门依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导致违法建设反弹的,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年度整治工作任务、新增违法建设突出的辖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工作中,按照全区统筹,属地化管理,辖区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层层签订军令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实行“包保督导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下一步,盘龙区将坚持“源头治理、疏堵结合、强化监督、严厉问责”的原则,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的要求,有效开展全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昆明日报 记者雷晴 通讯员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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