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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公安局"四项举措"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来源: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日期:2016-03-17 09:21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石林县公安局不断强化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通过"四项举措"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警积极参与。成立了石林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查和指导全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全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积极性,领导小组结合全县户籍管理工作的实际,要求局属各部门在抓好部门工作的同时,全力配合基层派出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并将任务分解到局班子成员、所领导、社区民警、户籍民警,形成了局领导管面、所领导管乡镇、社区民警管片、户籍民警具体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顺利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学习交流,领会新政精神。按照上级要求,县公安局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局培训的基础上,先后3次组织户籍民警、辅警、社区民警学习省厅、市局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让基层民警切实领会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进一步熟悉户籍业务办理流程,使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能依法依规办理。同时,本着利民、惠民的原则,对近年来农村地区群众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事实收养落户难、农转城、女儿外嫁等特殊情形进行认真研究,在向上级反映的基础上,积极查找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与相邻县区沟通交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努力解决好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主动服务于民。在彝族聚居较多的乡镇采取彝汉双语宣传的方式,大力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的现实意义、落户条件、优惠政策、利益保障等内容,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创新开展了"排号预约服务",让群众根据预约时间到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有效节省了群众办事时间;针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等新生儿落户工作,通过村广播、村宣传栏公布了落户所需的材料,让群众一次性带齐材料,避免了群众因材料不全造成多跑路的情况发生;针对群众需要提供的"新生儿未落户证明",户籍民警通过"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查询核实或向外地派出所致电发函核实等方式,减少群众往返县外办理证明的麻烦,让老百姓真正得到了便利。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稳步推进工作。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实施以来,县公安局纪委把户籍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点督查工作,对户籍登记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暗访了到派出所办事的群众,了解群众对公安机关办事态度、落实政策的反映,对工作推进缓慢的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派出所督促指导,适时查看窗口工作情况,积极做好答疑解惑,确保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

  由于各项措施有力,石林县自2015年6月12日以来,全县共办理新生婴儿落户4925人,市县外迁入479人,市县内迁入233人,"农转城"161人,"城转农"27人,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来源:石林县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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