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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云南全面实施“营改增”

来源: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日期:2016-03-11 09:05

  5月1日起云南全面实施“营改增” 

  市民购物吃饭住宿K歌美容美发或将拿到国税发票

  昨日,在省政府举行的稳增长开好局政策措施解读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唐新民介绍,从今年5月1日起,云南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这意味着“营改增”的最后4个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由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换句话说,5月1日以后,市民到商场购物、饭馆吃饭、酒店住宿、K歌、美容美发时,拿到的或将是国税发票而非此前的地税发票。

  “这意味着,5月1日起,已在我国施行20余年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从目前掌握的数据看,5月1日“营改增”全面实施后,预计云南将新增40余万‘营改增’纳税户。”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闫泉说。

  闫泉介绍,云南省自2013年8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4年1月1日和6月1日,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相继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3+7”个行业。“营改增”实施以来,我省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电信顺利完成税制转换。以研发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在短期内获得了较大发展,对我省现代服务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正面效应正在显现和进一步放大。

  目前距离5月1日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为确保改革目标在云南如期顺利实现,云南省国税局与财政、地税通力协作,敲定征管业务衔接方案,制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务登记、税种登记、发票使用、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稽查案件等一系列方案,明确各环节衔接与过渡,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做好数据的接收、整理、补采及确认方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此次新增的“营改增”行业中,与市民关系最为密切的要数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所指的生活服务业主要包括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洗染业、美发美容业、沐浴业、人像摄影业等服务业态。5月1日以后,市民前往这些行业消费,发票或将从此前的地税发票改为国税发票。(来源: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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