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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有新规

来源: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日期:2016-03-02 10:13

  为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做出新规定。

  据了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是河北省促进创业的又一项举措,离岗创业人员的原单位只停发其工资,保留人事关系,并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正常晋升其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对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科技开发和成果,可作为其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每年或创业期满,原单位派工作人员到离岗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并将其在创业单位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对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的离岗创业人员,原单位及时审核其离岗创业期间的情况,办理返岗手续,恢复其工作和工资待遇。对于离岗创业人员要求辞职继续创业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通知》还规定,离岗创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离岗创业协议书约定和所在创业单位规章制度,严禁借机“吃空饷”等行为。(来源:《中国改革报》记者李季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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