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共包括三部分15方面内容,其中涉及改革任务的有10大方面20条,明确了到2017年要建立起完善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常见病就地就近就医的改革目标。
《实施方案》首先强调了“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要求县级公立医院要明确功能定位,“减肥瘦身”,逐步把慢性病的门诊、康复治疗等功能疏解到基层,腾出更多的时间看大病、解难症。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了通过开展对口支援、人才引进、专科建设、多点执业、京津冀医疗合作等手段,促使城市三级医院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
目前,河北省147个县(市、区)的288所公立医院于2014年已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提前实现改革全覆盖。此外,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也成效初显,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截至2015年11月30日,河北省已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居民5809.44万人,参保率100%;至2015年11月底,全省已累计赔付人数16.05万人,赔付人次17.22万人,赔付金额7.58亿元。
据了解,到2017年,河北省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记者李季平
来源:《中国改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