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昆明国税地税开展四项业务联合办税

来源:日期:2015-11-07 06:08

过去征期办理纳税申报,去了国税局还得去地税局。这个征期,李小敏在地税局办税大厅的“国地税联合办税窗口”就办完了两家的业务。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地税局了解到,自4月1日首先在官渡区试点推行办税厅联合办税至今,国地税双方共完成1040户纳税申报。

“通过整合业务窗口,优化办税流程,采取‘一人双屏双机双网双系统’的形式,设立‘国地税联合办税窗口’受理纳税人涉税业务,让办税人‘走进一家门,来到一个窗,办完两家事’。”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

实际上,除了纳税申报以外,目前昆明市国地税已经在设立登记、办税服务、纳税信用评定等四个方面的业务实现了联合办理,为纳税人减负。

市地税局提供数据显示,4月1日至今,国地税双方共计完成1600户纳税户的联合办证业务;完成1040户纳税户的纳税申报工作;在2014年度的纳税信用评定工作中,共同对150户A类纳税信用等级企业进行了联合评定。

另外,昆明市国地税还在征收管理、信息共享等方面展开了合作,堵住征管漏洞。例如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工作、协同做好对外支付税务管理。1月1日至9月30日,市地税局从市国税局取回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资料10份,缴纳税款110余万元。市地税局定期从国税局取得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数据,及时开展两税比对,核实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是否按规定缴纳了相关的地方附加税(费),及时通知未足额纳税的纳税人补缴相应税款。(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 通讯员马亚楠)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