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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流动人口积分达到70可落户

来源: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日期:2015-11-05 10:31

  9月1日至今共为5户7人办理落户

  从9月1日起,呈贡全区启动了积分落户的试点工作,在开展一个月后的10月1日至20日,呈贡区召开了积分落户工作情况推进会,总结了工作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工作流程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记者获悉,截至10月19日,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已接到积分落户申请9件,目前累计积分值达到70分以上7件,未达到落户分值2件。按照累计分值达到70分人员可办理落户,目前已办理落户5户7人。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下一步,呈贡公安分局将联合呈贡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形式,让积分落户政策家喻户晓。积极与同样是试点的西山公安分局加强联系,充分借鉴西山区积分落户经验以及省外一些地区开展积分落户工作中好的方法,结合呈贡区实际,确定适合自身的积分落户政策。

  7大部门工作职责

  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合理制定积分落户的工作指标和积分表等工作,对申请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就业、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资料的审核评分工作。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负责积分落户申请受理、积分落户申请表流转及评分汇总、办理落户手续等工作,对申请人年龄、居住年限、见义勇为、荣誉市民、优秀农民工、省级奖励、违法犯罪记录审查评分等工作。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申请人房屋所有权属情况的审核评分工作。

  呈贡区教育局:负责对申请人学历情况的审核评分工作。

  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申请人投资情况的审核评分工作。

  呈贡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对申请人纳税情况的审核评分及纳税总额汇总工作。

  积分落户设定条件

  以具备合法稳定住所、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昆居住年限以及个人的年龄、学历、技能情况为评价标准,以个人对昆明的贡献和守法诚信情况,对申请落户的外来人员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

  积分总分值100分,其中,基本分76分、素质分12分、投资纳税8分、贡献4分。累计积分达到70分的人员,可申请落户。

  基本分构成

  1、在呈贡区购买规划用途为住宅,已取得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积26分;购买规划用途为商住住宅并取得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积23分;购买规划用途为公寓并取得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积20分;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积17分;购买规划用途为写字楼(设计功能为住宅),已取得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积14分;租住产权明晰房屋(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2、在昆明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1年(含1年)以上,积18分。

  3、在昆明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可积8分。

  4、在呈贡区取得《昆明市临时居住证》,每实际居住满半年积9分,居住满1年积18分。

  5、年龄:18-35岁积6分,36-45岁积4分,46岁以上积2分。

  素质分构成

  受教育程度和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1、受教育程度:本科及以上学历积12分,大专学历积9分,中专(技校)学历积6分,高中(职高)及以下学历积3分。

  2、专业技术(职业技能):高级职称积12分,中级职称积9分,初级职称积6分。

  3、技术等级:高级工及以上(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积12分,中级工积9分,初级工积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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