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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连元:从六个方面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来源: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日期:2015-10-22 09:38

市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十四次、第十五次及省委第十一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审议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昆明市寻甸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昆明市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昆明市加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等改革方案文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程连元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程书记强调,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既是我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昆明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

第一,改革的认识要再提高。改革就是改变和革新,就是改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政府的关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核心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过多干预,将资源配置交给企业、交给市场,政府做好保底、兜底的工作。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就是把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政府把工作重点转到组织、引导、规范和服务的职能上来。处理好政府和政府的关系,涉及到上下级关系和横向关系。在上下级关系中,对应的是责任和权力,改革如果首先想的是权力而不是责任,这样的改革注定会失败;如果改革首先想到的是明晰责任、落实责任,然后配上权力和监督,这样的改革才会成功。在横向关系中,政府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整合好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好各部门的资源力量,配置好各部门的权力责任,完善好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提高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整体绩效。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深刻理解改革的内涵和外延,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政府和政府的关系,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和生态安全这"两条底线"一起坚守,稳增长和调结构"两条腿"一起走,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一起发力,让改革真正成为推动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二,改革的重点要再突出。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当前影响昆明改革发展稳定、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矛盾问题,来谋划研究改革的重点。要立足当前全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改革举措往前排,特别是抓好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在深入研究市场运行规律、总结提炼出共性矛盾问题的基础上,定政策、定标准、定规范,妥善解决好政策衔接中的遗留问题,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可操作性,提高政府信用、规范市场行为。要坚持市场取向、社会取向、民生取向来谋划和推进改革,只要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民生改善的,就坚决改、坚决破。

第三,改革的进度要再加快。各级各部门、各专项小组要主动作为,紧跟中央和省委的节奏进度,认真梳理当前进度滞后的改革任务,查找分析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确保改革不拖延、不掉队。要提高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的频次,抓好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尽可能的把一些具有指导性、原则性的改革尽早确定下来,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出台一个、落地一个,更好更快地指导改革实践。要坚持试点先行,在抓好市中院、市检察院、西山区和寻甸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同时,抓紧推动呈贡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全国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创新试点,石林县、富民县、宜良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东川区统筹城乡发展试点、"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盘龙区商事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真正把"试点"做成"示范",把探索变成标杆,为全市、全省甚至全国相关领域改革出成果、出经验。

第四,改革的督察要再强化。改革要落地生根,关键在督察,必须把督促检查贯穿到改革工作的全过程。市委改革办、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等部门要组成专门督察组,定期不定期督促各专项小组、各牵头单位按时制定出台改革方案文件。改革方案出台后,要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分析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各种困难矛盾,进一步查看实施方案是否细化、改革举措是否落地、具体工作是否落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市委改革办要健全完善改革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尽快制定出台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考核实施细则,充分发挥社会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真正让实践来检验、让基层来评判、让群众来打分,确保改革真正取得成效。

第五,改革的责任要再落实。各级党委作为改革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担负起全面深化改革的责任,依靠高质量的改革方案、高标准的贯彻落实让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各级各部门要把改革摆在重要位置,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督察、抓落实,研究谋划改革,积极推动改革,督促落实改革。各专项小组要认真履职,对中央和省委审议通过的各项改革方案,要及时跟进对接、及时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对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对策、积极化解。市委改革办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推动的职能作用,落实好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到敢抓敢管、善抓善督,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第六,改革的法治意识要再树牢。各级各部门要把改革与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把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研究透彻,做到改革于法有据。要充分重视和尊重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对改革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作用,重大改革举措的研究谋划要提前与人大特别是人大的立法部门进行对接和沟通。要充分利用省会城市的立法资源,充分吸取先进地区经验,加强立法工作,尽早谋划制定相应法规,不断提升法治对改革的保障和引领作用,以法治的形式把改革成果固化下来、稳定下来,争取在全国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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