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改革快报
第8期
(总第30期)
中共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一、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明确今年39项改革任务
三、省委改革办一行到石林县调研指导工作
四、省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调研盘龙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近期,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2015年第一次会议,学习传达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5年改革工作。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拉玛·兴高出席会议并讲话。
拉玛·兴高指出,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完善社会服务机制等方面的工作。2014年,专项小组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责任体系,不断建立健全机制,探索建立了各成员单位互通互动、群策群力、合力推进的工作模式,制定出台了一批符合上级精神、体现地方特色的改革方案和政策文件,确保了66项改革要点和20项重点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在改革初年平稳起步,成绩值得肯定。
拉玛·兴高强调,年初,市委连续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提速加力。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今年承担的改革工作量大、任务重,要强化认识,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要切实增强做好今年社会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牢把握深化改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劲松书记提出的“强攻坚、求突破、展亮点、见成效”的总体目标,总结去年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弥补缺陷和不足,找出问题和差距,乘势而上、再接再厉。二要准确把握改革工作的力度、进度和着力点。各部门要找准工作定位,认真履行职责,在司法体制改革上要注重顺势而为,把握好市级与上级的改革事权关系,不断强化市法检“两院”,西山区、寻甸县“两院”四个试点单位的工作,确保上下步伐一致。在创新社会治理上要注重借势而上,以当前全面推动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工作为契机,针对影响和阻碍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在公共安全问题上要注重造势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舆论监督机制和齐抓共管的氛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三要以高密度的督查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待市委《规划》和《要点》正式下发后,要紧盯进度、强化督查、认真对照,把改革任务逐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大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排队督查力度,进一步建立情况通报、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估制度,对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明确今年39项改革任务
3月30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康主持召开专题会,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进行传达,明确、细化、分解了今年39项改革工作任务。市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李正兴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李正兴专职副主任对如何发挥专项小组的职能作用提出建议:一是把握方向。要认真学习、理解和消化中央、省委、市委今年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决策和具体安排,在出台方案和落实工作上紧跟中央和省市委节奏,切实做到积极稳妥,既不抢跑也不掉队。二是加强调研。提前加强对重大改革问题的深入调研和谋划,了解和借鉴外地的典型经验,结合昆明实际,提出操作性强,又具有地方特色的改革举措。三是做好对接。加大对牵头单位的指导帮助力度,共同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协调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协作配合,坚决防止“拉大锯”、“踢皮球”等现象。四是抓好督查。加强对重大改革任务,尤其是今年39项改革任务的跟踪问效和督查督办,采取下发通知、召开会议、深入实地等多种形式督察工作落实情况,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李康常务副部长就2015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安排。一要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对每项改革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六个明确”,即:明确改革事项、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处室、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评估标准。各成员单位和责任处室要切实做到认识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要积极稳妥、协调有序。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既要注意把握进度和力度,又要注意把握准度和精度,要积极主动、稳妥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当前我市党的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注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争取改革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地减少阻力、增强合力。三要务实管用、解决问题。抓党建制度改革不能搞形式主义,要每年扎扎实实干几件事、解决几个问题,在落实中抓改革,在改革中促落实,将落实体现在解决问题上、体现在促进本职工作上、体现在制度建设上。要按照“废止一批、修订一批、新出台一批”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发展制度建设成果,坚决杜绝“重制定轻落实”的现象。(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