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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社会办医再“松绑” 打破审批“玻璃门”

来源: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日期:2015-09-07 16:44

  ——访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赖诗卿

  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实施了一系列鼓励社会办医发展的文件,特别是今年1月份全面启动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建设以来,福建省将加快推进社会办医作为四项重要改革任务之一,推动社会办医规模快速增长,服务水平逐步提升,政策效应不断显现。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7年初步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全省社会办医床位数力争达到全省医院床位数的20%左右;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全省社会办医床位数力争达到全省医院床位数25%左右”等发展目标。就此,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赖诗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若干意见》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打破玻璃门 解决进入难

  针对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小、准入门槛高、监管机制不健全、社会氛围不理想等困难和问题,赖诗卿表示,《若干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当前福建省社会办医不同程度上存在的“进入难、发展慢、水平低、服务乱”等四个方面问题,分别从明确功能定位、加强规划引导、放宽准入范围、改善执业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细化提出29条政策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

  同时,为适应新形势和做好政策的延续性,《若干意见》在贯彻国家文件精神和借鉴兄弟省份经验的基础上,对福建省在2011年1月和2012年8月先后出台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落实情况进行梳理研究,并根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吸纳和整合,着力消除阻碍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解决好“玻璃门”“弹簧门”等问题。

  围绕社会办医“进入难”,《若干意见》的系列举措主要体现在如何“松绑”:一是放宽准入范围,进一步放宽举办主体、服务领域、大型医疗设备配置,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是加强规划引导,要求各地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调整,切实将社会办医纳入规划范围并向社会公开,取消社会办医具体数量、地点限制和间距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三是下放各类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将499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并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条件。

  改善执业环境 提升服务能力

  据赖诗卿介绍,福建省近年来坚持因地制宜,细化社会办医扶持政策,在推进社会资本办医方面有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确保社会办医持续健康发展。

  在扶持社会办医发展方面,《若干意见》主要围绕如何改善执业环境提出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扶持。放宽医保定点准入,取消医保、新农合定点机构准入时限。建立财政资金扶持机制,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进行补助。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丰富社会办医筹资渠道,允许利用非医疗用地等社会公益设施以外财产申请抵押贷款。二是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地需求保障、落实水电气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多渠道保障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供应。

  人才匮乏是当前社会办医发展壮大和服务水平提高的主要制约因素,《若干意见》提出将重点从人才建设方面促进福建省社会办医服务能力的提升。一是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引进和培养人才,允许医师多点执业,为非公立医疗机构人才流动提供支持。二是支持提升学术地位,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在职称评定、科研课题、重点专科建设、参加行业协会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三是支持开展信息化建设,支持社会办医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四是完善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对口帮扶合作机制,社会办医可认定为城市公立医院医师晋升前基层定点服务的医疗单位。(记者 丁南)

  来源:中国改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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