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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制度创新激活数字经济新动能
昆明日报    12-19 14:52:26

昆明市出台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制度创新激活数字经济新动能

日前,《昆明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意味着昆明市公共数据管理将进入系统化、规范化和市场化的全新发展阶段。

《办法》要求,市级公共数据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并纳入统一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不再建设本级公共数据平台,已建平台全部纳入统一管理。这一举措打破各自为政的“数据孤岛”,将节约大量重复建设和维护成本,数据质量和一致性将得到显著提高,为后续数据资源整合、标准化处理和价值挖掘奠定基础。

《办法》规定,公共数据开放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3种类型。对无条件开放的数据,市场主体可直接获取利用;有条件开放数据则需申请审核;不予开放数据在依法脱密脱敏后,也可转化为开放数据。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将根据省级开放目录,结合本市需求编制市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则需依照市级目录编制本级目录。所有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将发布到公共数据平台,实行年度动态调整。

昆明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还将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发展、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和包括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等多个领域的主题数据库。这些主题与昆明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高度契合,这些定向的数据资源开发,有望为相关产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

《办法》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是明确提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首次将数据产权进行分置处理,区分了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和产品经营权。昆明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立健全授权运营的制度规范,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政策明确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同时探索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

昆明市数据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这一创新性设计为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开辟了合法路径。过去,政府掌握的公共数据往往处于沉睡状态,或因安全顾虑而束之高阁,政策模糊限制了数据价值的开发利用。此次《办法》的出台,为数据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交易扫清了制度障碍。

在授权运营的具体实施上,《办法》规定实施机构需编制方案,经审批后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运营机构。运营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价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办法》鼓励除运营机构外的其他主体申请进行数据产品和服务的“再开发”,这意味着数据产业链可以进一步延伸,形成多层次、多环节的价值创造体系。

《办法》的出台,是昆明市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尝试。通过制度创新,大量长期沉睡在政府部门的公共数据将被唤醒,转化为推动产业升级、服务民生改善、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昆明日报 记者郭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