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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增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昆明日报    11-28 14:15:31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实施22项新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新增的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为: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航运公司符合证明查询、核验;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查询、核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变更;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社会保险费特殊缴费申报;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申报;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退还误收多缴保险费申请;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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