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复工作实施范围:金沙江云南段和主要支流赤水河沿岸各10公里范围内
● 包括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7个州(市)23个县(区)
● 面积总计1658公顷
省自然资源厅日前举办的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部署和培训会议提出,至2020年底,云南省将完成长江经济带(云南段)442个废弃露天矿山面积总计1658公顷的生态修复工作,实现省域范围内长江干线不再有裸露的废弃矿山的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部署要求,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长江经济带(云南段)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范围为金沙江云南段和主要支流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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