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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底 昆明将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都市时报    12-22 10:24:42

    为加快推进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全市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昆明市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到2017年底,要全面完成昆明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20年前完成红线边界实地勘察、落地工作,并筹备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信息管理数据库,逐步形成具有昆明市特色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预留适当发展空间

    按照昆明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昆明要在事关国家、区域、省及昆明市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重要的生态区域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依法依规实施严格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按照先易后难、先粗后细、先小后大的原则逐步推进,红线面积可随生产力提高、生态保护能力增强。

    同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与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预留适当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空间,切合实际确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规模并落到实地。

    此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今年3月底前,开展前期调研、成立领导小组、专家组和技术组等;今年3月至12月,编制划定工作大纲,各部门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提出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明年,在各部门在初期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所负责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等。

    划定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生态保护红线区

    昆明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国家、云南省要求,完成昆明市范围内国家级、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划定;二是根据昆明市生态保护需要,划定市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包括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等。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包括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等。市级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包括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保护地)中的核心区、缓冲区或重要保护区域;需要增设的其他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主要包括生态公益林、种质资源保护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