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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初步形成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民主体系
昆明市全面深化改革网    11-22 14:28:12

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渠道,以制度建设推动民主协商规范化,民主协商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政党协商规范化。出台《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印发《中共昆明市委2016年度政党协商计划》,不断强化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规范化建设。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征求意见协商;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协商;对财政工作情况进行座谈协商;对扶贫工作、重要人事调整进行专题协商;对各民主党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协商。完善和落实市委领导同民主党派负责同志交友联系制度,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友谈心、暑期谈心等约谈协商制度;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诤友”、“挚友”作用,通过代表提出建议、提案的方式,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办理代表建议292件,提案437件,面商率和办复率均为100%。

二是人大政协协商制度化。建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前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立法职能,制定出台《关于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的意见》,强化人大主导、各方参与的立法形式。在按照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多方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修订昆明市地方性法规69件;起草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7件,不断加强立法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建立视察和专项督查协商制度。市人大、市政协先后组织开展呈贡新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多项重要工作的专项监督,对省市确定的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情况、市规委会审议通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执行情况和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将视察报告提出建议的落实情况列入督查,以督查推动项目的落实。建立书面征求意见制度。在地方性法规制定、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通过书面形式广泛征求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发布法规草案,听取和收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人民意志,维护群众权益,提高立法水平。建立会议通报制度。市委全会和全市性重要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定期召开座谈会、报告会通报情况。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30次,市政府及组成部门举办新闻发布会245次。建立建言献策协商制度。在“两会”期间,通过小组讨论、大会发言、联组发言、专题协商、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渠道进行协商;在闭会期间,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项督查协商。设立了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信箱,在《昆明日报》和相关网站上公布了代表联系方式收集社情民意。

三是政府协商民主化。组建由22名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昆明市科学发展决策咨询特聘顾问和由90名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专家组成的昆明市科学发展决策咨询专家库,对各项重大事项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市县两级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设外聘法律顾问9名、外聘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6名,全市各县区、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45个市级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组织2200余人(次)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法律培训等工作。建立听证会协商渠道,开展重大决策听证417件,实现了与政府决策层的“零距离”接触和平等对话。先后开通书记电子信箱、书记工作电话、12345市长热线、市长电子信箱、市长工作电话、市长微博、手机短信、邮政信件、群众来访等协商受理渠道,架起政府与群众协商便捷通道。四是基层协商畅通化。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建立乡镇(街道)协商、社区协商、村(居)民小组协商、楼栋协商等分层次联动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村(社区)制度,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及民情恳谈日、社区(驻村)警务室开放日、党员之家、青年妇女之家、“两代表一委员”活动室互联网络、QQ、微信等有效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民主协商活动,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